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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14.15條
民總的14條和15條修法,雖然還沒施行,但是還是要準備一下,所以有些東西想要釐清,想請教各位大大們



受監護宣告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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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4 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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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輔助宣告適用之對象為成年人及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未成年人未結婚者,因僅有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無受輔助宣告之實益。受輔助宣告之人僅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所為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並不因輔助宣告而喪失行為能力,惟為保護其權益,於為重要之法律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
此即十五條之增訂理由,希望對您的理解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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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04 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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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受輔助宣告之人是(15)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升級版
限制行為能力是年齡的問題
第 15-2 條 1.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這是不可能的)
受輔助宣告之人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這空間就很大了)
參考http://www.ylia.gov.tw/new/%E8%BC%94%E5%8A%A9%E6%88%90%E5%B9%B4%E7%9B%A3%E8%AD%B7%E7%9A%84%E6%96%B0%E6%B3%95%E5%88%B6.doc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3-04 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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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思考統整一下

會有輔助宣告,是因為他們的精神狀況沒有達到可受監護宣告的必要,所以才只受輔助宣告。


可是限制行為能力只是年齡的問題嗎?

行為能力不是可以做獨立的意思表示,而限制行為能力人也並非欠缺行為能力,只是其法律行為能力受到限制。

所以我才會想,那受到輔助宣告的人,是不是其法律行為能力也受到限制,然後可以歸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

不然受輔助宣告的人,他們的行為能力到底是? 視情況而定嘛?

我討厭修法= =.......感覺觀念好像又不對了表情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4 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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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04 16:19 發表的 民法14.15條: 到引言文
民總的14條和15條修法,雖然還沒施行,但是還是要準備一下,所以有些東西想要釐清,想請教各位大大們

那受輔助宣告之人,是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嗎?這樣子理解正確嗎?



錯..................

如果是選擇題:不用懷疑-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如果是申論題,要分別說明:
(1)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15-2條第一項的那七款以外的法律行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這應該比較容易瞭解。
(2)至於為第15-2條第一項的那七款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這也不能解為只有限制行為能力:
   因為應經輔助人「同意」,和民法第77條以下的規定是有點出入的,雖然同法第二項有準用第78~83條規定。
修法評析(加分):
(3)受輔助宣告之人未經輔助人同意而為那七款應經輔助人同意的行為時,依第二項準用第78條規定是有問題的。
   (注意「同意」、「允許」、「承認」這三個名詞的意義,以及無效的法律效果)。答案先賣個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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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惜福!
獻花 x2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4 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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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輔助宣告適用之對象為成年人及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未成年人未結婚者,因僅有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無受輔助宣告之實益。受輔助宣告之人僅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所為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並不因輔助宣告而喪失行為能力,惟為保護其權益,於為重要之法律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


看了很多次
感覺好像又有點懂
受輔助宣告沒有喪失行為能力,只是在那些所列須經輔助人同意的事項要得到輔助人的同意。
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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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4 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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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ch22467200 於 2009-03-04 17:3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3)受輔助宣告之人未經輔助人同意而為那七款應經輔助人同意的行為時,依第二項準用第78條規定是有問題的。
   (注意「同意」、「允許」、「承認」這三個名詞的意義,以及無效的法律效果)。答案先賣個關子........



問題在哪???

幹嘛賣關子啦表情

我的民法現在完全卡住.....死定了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4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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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04 17:3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看了很多次
感覺好像又有點懂
受輔助宣告沒有喪失行為能力,只是在那些所列須經輔助人同意的事項要得到輔助人的同意。
這樣對嗎?


這個觀念是對的,不要懷疑! 


感恩惜福!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4 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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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於 2009-03-04 17:4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問題在哪???

幹嘛賣關子啦表情

我的民法現在完全卡住.....死定了


因為......說來話長
而且,這個保證不會考,只是觀念清楚了,對學習民法有幫助。
如果觀念還不夠清楚,不建議想太多,把基礎搞懂就行了。


感恩惜福!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4 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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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準用而不是直接適用的話,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4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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