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8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对岸的石头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分享] 坐井观天的幸福。。  (--- 自 http://tieba.baidu.com/f?kz=214233909)
有一幅漫画,一只青蛙坐在井里向往着天空,漫画是这样说的:“只知道天有井那么大是一种幸福;知道天比井大是一种痛苦。” 长期以来,“坐井观天”是一个贬义的成语,讽刺那些目光短浅,自以为是的人。

其实,如这幅漫画,从另一角度看问题,一只井里的青蛙,成天在井里,出不去,它便只需知道井大的天就行了,那么它会知足常乐,心安理得地日出而息,日落而鸣,何尝不是一种平淡的幸福呢?!

反之,假如井里的青蛙是只聪明绝顶的青蛙,它的心比天高,它不仅知道天,还知道天要比井大得多;它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它在井下很无奈,它出不去,它会非常痛苦,很烦躁,无法平静地在井下生活。它甚至无法和其他青蛙和平共处,看不惯井下一切事物,终生不得安宁。因此,几乎可以断定,这是一只极不可爱,不受欢迎的青蛙。而一只整天唉声叹气、痛苦不堪、眼高手低,却老认为自己怀才不遇的青蛙,它的一生何尝有快乐芽哪里有幸福?

感受幸福

人对幸福的感受,大约可以分成几个层次: 天份不高,资质平平,但意外有些“成就”的人最容易有“幸福”感。因为原本对自己期望值不高,喜出望外地却取得了成功,因此很容易陶醉,忍不住便要炫耀。我们在官场和社交场所经常会碰到这类人。他们通常额头发亮,容光焕发,神采飞扬,在餐桌上喋喋不休,始终控制着餐桌上谈话的话题和方向,不断地抛抖着各种段子和“包袱”,在一片奉承的笑声和掌声中,顾盼神飞,怡然自得。不用问,这类人多属官场新贵或商场骄子。

也有一些人,如我等平头百姓,天资不高,出身平凡,假如能够定位准确,深知人生自出世便有一定轨迹,再怎样蹦,充其量也到不了哪里去,人生最幸福的境界,也不过就是“食罢一觉睡,醒来三碗茶,举目看日影,已复西南斜”。因此,对自己期望值不太高,凡事顺其自然,知足常乐,虽然钱不多,官不大,也常常笑口常开,呵呵,幸福感仅仅次于前者。

天资极高,聪颖敏锐,大智大悟之人,这一类人,要么属于智者,能甘于寂寞,淡浮人生,如钱钟书、杨绛夫妇。要么属于贤哲,如李白李敖之流,我行我素,狂放不羁,快意人生,视富贵如粪土。

最不“幸”最痛苦的是,自觉才高八斗,天纵英才,一身本事,却怀才不遇,没人赏识,无法发挥的“才子”,这些人,整天嫉世愤俗,嫌贫憎富,既恼别人,又恨自己,眼高手低,生活没有目标,却无法脚踏实地,束手无策,找不到人生的突破口,自然无法享受到自己期待的成功的快乐,也就无法感受到幸福。不仅他(她)自己不快乐,他身边的人也非常压抑,闷闷不乐。




=============================================================================
肯定会有很多意见吧,守望自己的幸福固然可以,但是如果能够看到更多,体验更多,未尝不是人生乐事。
可毕竟有一些人或者误解,或者理解表达的含义。
误解的就说了: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在当今世界,只能是落后于潮流,落后于发展
理解的就说了:向外看与向内看有别,我们要知足,不要心存妄想太多,高兴于所得
交流的多,就谓之  百家争鸣
知足常乐,也可谓  坐井观天?
大家以为呢?希望此篇,不要与政治相关,请诸位自觉!!表情


[ 此文章被对岸的石头在2008-08-22 15:56重新編輯 ]



巫师!请转告公主!阿飞还在披荆斩棘的路上,还有雪山未翻、大河未过、巨龙未杀、美女未泡…让她继续死睡吧!!
-------------------------------QQ:43736592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山東 | Posted:2008-08-22 14:31 |
飛楊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鮮花 x5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一只懒蛤蟆把眼睛和耳朵都捂起来就以为会很快乐吗?


愛祖國,更愛真理。在真理和曆史面前,人人平等,不爲長者諱,不爲尊者諱,也不必爲祖國諱。—— 伏爾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江西 | Posted:2008-08-22 14:3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02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