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资讯】活动网址:
tamsui.gov.tw...截止收件: 97年10月1日起至97年11月15日截止
个人评等:
★★★【比赛详情】「淡水采风」摄影比赛「淡水好采头」系列活动简章
(简章下载) 主 旨:为推广淡水镇好山、好水借摄影比赛将淡水采邑及风华,收录典藏,以飨大众。
一、主办单位:台北县淡水镇公所
二、承办单位:台北县淡水镇沪尾摄影学会
三、题材范围:凡是在淡水镇一年内拍摄之现有自然、人文、生态等景观作品。
四、材料及作品规格:
1、软片限用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负片。
2、电子档像不得低于600百万画数之RAW或tiff档案。
3 参加比赛作品需冲印成相片,尺寸短边不得小于八吋,彩色或黑白照片参赛,张数不限,连作不收,不得格放,人工加色、框线、电脑后制、合成、接图或装裱,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收件时间:97年10月1日起至97年11月15日截止。(参赛作品如邮寄须挂号,以邮戳为凭)
六、收件地点:1、淡水镇公所 地址:台北县淡水镇中正路65号一楼服务台。
2、水碓活动中心产业观光课 地址:台北县淡水镇中山北路一段158号8楼产业观光课。
七、评 审:由主办单位成立五人评审委员会、审议评选。
八、评审日期: 97年11月 29日14:00 整于淡水镇水碓活动中心3楼会议室公开评审。
九、评分标准:相片内涵:50%。整体构图: 30%。其他: 20%
十、奖 项:金 牌 壹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参万元整,奖杯乙座、奖状一面。
银 牌 壹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贰万元整,奖杯乙座、奖状一面。
铜 牌 壹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壹万元整,奖杯乙座、奖状一面。
优 选 10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伍千元整,奖状一面。
佳 作 40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壹千元整,奖状一面。
十一、得奖公布:
1、评选结果将公布于淡水镇公所网站,网址 :
www.tamsui.gov.tw 2、评审结束后7日内统一挂号通知得奖人。
十二、颁奖日期: 另行通知
十三、附 则:
1.参赛作品不主动退件。如欲退件请洽产业观光课孙文宏先生(2629-7466转812)亲自领取。
2.参赛作品需未经公开发表,且不得翻拍拷贝、电脑改色重制等,经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资格,得奖作品则由主办单位追回该奖项,奖位不予递补。
3.参赛作品,请于相纸背面浮贴个人资料,详实填写题名、参赛者姓名、地址、联络电话等资料。
4.前三名奖项每人限得壹奖,若作品未达到评审标准得从缺。
5.获奖作品应于接获通知后5日内,交付底片、或数位电子原始档审核,审核无误后方予给奖。
6.得奖者须依规定扣缴相关所得税额。
7.凡参赛作品因邮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灾害造成作品损害,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8.得奖作品,重制着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宣传发表、制作广告、媒体刊登、杂志报导 等权利,不另计酬。
9.凡参加本竞赛活动,视同承认本规则之各项规定。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告为主、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