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8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nly_110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灵异] 被诅咒的幽灵船 玛璃.赛莉斯特号
一八七二年十二月五日,英籍的帆船,德艾.格拉西亚号在葡萄牙外海一千公里的大西洋上,朝着英属直布罗陀急驶。

「船长,有船影!」了望的水手传来报告声,那艘船的风帆缺了二片,其余残留下来的船帆有气无力的下垂,它向一边倾斜地慢慢飘过来。奥里瓦用望远镜仔细观察眼前这艘奇形怪状的帆船。

「啊!那是玛璃.赛莉斯特号!」莫亚豪士船长面露难以置信的神情,架起望远镜观看前方。玛璃.赛莉斯特号是一艘美籍货轮,早些时候比德艾.格拉西亚提早八天在纽约起航,驶向义大利的热内瓦。如果照这些日子的连续风平浪静来看,她应该早已进入地中海了才是。

「奇怪﹐甲板上似乎没有人哪!」奥里瓦顿了顿又继续说「好像没有炮击的迹象………」此时,二艘帆船已经接近到可以听见彼此声音的距离。莫亚豪士船长用扩声器隔船喊叫:「玛璃.赛莉斯特号,我是德文.格拉茜亚号船长莫亚豪士。听到我的喊话时请回答!」四周一片静谧,船上没有任何动静。除了船身因倾斜而发出「戛戛」声,以及偶尔风吹残帆的萃萃声外,玛璃.赛莉斯特笼罩在一片神秘沈寂中。

「事有蹊跷。奥里瓦,请你带二名水手前去勘察。」说完船长立刻下令放下小艇。数分钟后,奥里瓦与二名水手已经上了玛璃.赛莉斯特号。

船上的人皆不知去向:
奥里瓦站在甲板上呼叫,但是没有人回答,甚至连一丝回音也无。他们分头勘查船舱、厨房以及仓库,但是船内的任何角落都没有人迹。玛璃.赛莉斯特号已经成为一艘无人的漂流船!

奇怪的是,船的舵轮与抽水系统皆正常,很明显地,它不是遭受海难的袭击。船上装载的的货物——工业用酒精一千七百桶,其中只有一桶被打开,它们井然有序地堆放在仓库中。

唯一令人担心的是,船上没有救生小艇。是否在某种理由下,船上所有的人一起搭救生小艇离开玛璃.赛莉斯特呢?

即使答案相符,他们必定是匆促地逃离母船。因为水手卧室内到处衣服散乱,油布与长统靴凌乱不堪,其中甚至包括航海中的水手至死也不放弃的烟斗与烟草。

整个情景看起来—玛璃.赛莉斯特号似乎发生了紧急意外事件,于是船上所有的人员抛弃一切,搭救生小艇逃亡。奥里瓦走进船长室,里面也是一片混乱。地板上散置看珍贵的宝石与航海地图,桌上有一罐瓶盖打开的药瓶以及一支汤匙;显然地,船长在吃药时突然察觉意外事件,因比匆匆弃船而去。

一等船员的舱房情形大致相同,都是凌乱而匆忙的景象。由于天窗开着,雨水与浪潮打进室内,因此舱内的水手衣服、床铺等都被淋湿了。另外,餐厅桌上有摆着汤瓢,喝了一半的汤。

玛璃.赛莉斯特号船长室中的航海日记上,最后一篇的日期十一月二十四日,记录有当天的船只位置。「亚速尔群岛,圣玛璃亚马西约一一零浬(一七六公里)。」

帆船的机能正常、粮食与水充足,也没有被海盗偷袭的痕迹。那么,船上所有的人究竟因为什么理由而消失了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形影不离的厄运:
玛璃.赛莉斯特号于一八六零年,在加拿大新斯科夏半岛建造完成,是一艘英籍帆船。

它是木制的船身,重有二百八十二公吨,长三十一公尺,宽七点六公尺,刚建好时命名为「亚玛逊号」。船造好的第二年,「亚玛逊号」在美国南北战争的炮火声中完成了第一次处女航。

被诅咒的悲剧就从处女航开始。第一任船长罗德.麦克雷果,在就任后四十八小时病逝;而且,她在第一次下水的处女航中驶进海岸旁的鱼网,船体有了裂痕。尤其值得留意的是,当第二任船长就任后,亚玛逊号进行裂痕修复时,船的前舱发生一次意外火灾。

第三任船长上任后,亚玛逊号首次起航横越大西洋,却在多佛海峡与其他船只相撞。第四任船长接手后再经修理,亚玛逊号返回加拿大,但是却不幸在一八六七年十一月,驶进凯普布雷顿岛外海触礁。此后,有人试图打捞这艘船,打捞作业虽然成功,这位投资打捞的商人却在不久后完全破产。
遭受历次厄运,及屡次把船长卷进漩涡的亚玛逊号,终于脱离英国船籍,这次到了美国纽约,船主是J.H.温彻斯特先生。他将船名改为「玛璃.赛莉斯特号」。

新船主大刀阔斧,重新整修玛璃.赛莉斯特号,更换船底的铜板,并增设甲板、船舱。

船桅上升起了星条旗,取代英籍旗帜。然而这艘受诅咒的船,其「经历」过份出名,船员们纷纷传言「玛璃.赛莉斯特号,诞生在不吉利的星相下」,因此大部份海员忌讳上玛璃.赛莉斯特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02 00:3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41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