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921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男蟲玩弄10女 搞大肚子落跑
男蟲玩弄10女 搞大肚子落跑
更新日期:2008/04/16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78/xd7e.html

寄居蟹詐財 用完就丟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網路男蟲羅裕翔涉嫌利用從線上遊戲,化身各種虛擬身分設下桃色陷阱,結識女網友後詐財騙色,其犯案模式如「寄居蟹」,吃乾抹淨後就再轉移目標找尋宿主,行徑惡劣。台中市警方逮捕羅嫌,清查起碼已有10名以上女子人財兩失,甚至有被害人因而懷孕生下小孩。

台中市刑大偵五隊調查,31歲的羅某涉嫌自2年前開始,在網路「武林外傳」、「完美世界」等線上遊戲中,以「契約」、「約定」或「童話傳說」等玩家角色上網,再以假名「杜建華」結交不特定女網友。

她分娩 他不告而別

期間羅嫌仗恃不錯型男外貌並佯稱家人均旅居國外,家境雖富裕卻因隻身在台相當孤獨,化身多金公子想要找結婚對象,或是佯稱在孤兒院長大博取同情,再以公司缺週轉金、貨款等名目向多名女網友詐財騙色,同時周旋住在眾多女友家白吃白喝,還偷走女友的撲滿與金飾,一名陳姓女網友甚至被羅嫌騙走100萬元還替他生下一女,羅嫌竟不告而別。

女網友 串聯報案

直到羅嫌日前再認識一名吳姓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再度搬出老伎倆向吳女借款2萬元,並約定時地交付,才被吳女在線上遊戲中得知有其他女網友被「杜建華」騙財騙色,進而串聯向警方報案。

警方前晚循線在中市逮捕羅嫌,被害人前往警局指認時,有的在家人陪同下趕往,一看到羅嫌就氣得要動手上前毆打,被戴上手銬的羅嫌只能低頭不語並不斷向被害人致歉。

女4月大 警局相見

抱著出生才4個月幼兒的陳姓被害女網友也到警局,哀怨的對羅某說,「你吃我的用我的穿我的,我也無怨言,就算你騙走我100萬積蓄,還偷走金飾、存錢筒及皮包,我也不計較,因為我愛你,但為何在我懷孕生產後卻不告而別」?

而羅嫌面對陳女的責難根本無法辯解,只能伸手摸摸女兒。

缺錢詐財 毫無悔意

羅嫌坦承因缺錢才會利用女網友同情心詐財騙色,一點悔意也沒有,所幸遭被害女子識破串聯報案逮人,警方呼籲女網友小心網路男蟲這種「寄居蟹式」的詐財騙色模式。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16 11:36 |
謎者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被害人雖然值得同情,
但換個角度想,
這些女生跟網狼在一起不也是因男生外貌不錯,
才進而交往的嗎?
真正是純屬聊的來,
而非長相的有幾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8-04-16 13:08 |
Brushman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算是詐騙嗎?他起碼上網去努力溝通換來的吧

只能說是欺騙了對方感情,不過這會有什麼罪嗎?

借錢~也是對方心甘情願,再說沒借據的情況下

檢察官該如何定罪?只是一群笨女人被個男人騙罷了...


個性化簽名:
將附在每篇文章後
Wind Code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4-16 18:11 |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Brushman於2008-04-16 18:11發表的 :
這算是詐騙嗎?他起碼上網去努力溝通換來的吧

只能說是欺騙了對方感情,不過這會有什麼罪嗎?

借錢~也是對方心甘情願,再說沒借據的情況下

檢察官該如何定罪?只是一群笨女人被個男人騙罷了...
呵呵 也是一種非詐騙集團的單獨手法
真的是一群笨女人被個男人騙
這又是一個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的例子嗎
幾時會有個女人 被我騙呢 表情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16 20:42 |
flashqk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upside於2008-04-16 20:42發表的 :

呵呵 也是一種非詐騙集團的單獨手法
真的是一群笨女人被個男人騙
這又是一個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的例子嗎
幾時會有個女人 被我騙呢 表情


這真的是只注重外表的社會現象吧 表情表情


(╭∩╮\_/╭∩╮) e04~!!
我只有兩樣不會,這個也不會,那個也不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4-16 23:32 |
3677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惡的男蟲,真該被唾棄...


可是女生們,張開妳們的眼睛,動動腦才不會被騙了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8-04-17 00:08 |
sdxds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搞不懂~這些女人是怎樣~"~有這麼天真嗎? 都不看電視的喔!! 常常新聞都在報這種事情..就偏偏有人會被騙..無奈... 表情


把最好的都留給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4-20 20:22 |
維妮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沒辦法
愛情總是會讓人看不清事實真相
就像XX連戲劇一樣
男的利用女的感情來掏空公司的資金,把女的逼到自殺
最後女的還是原諒他,幫他向週遭的人求情,給他一次反省的機會
雖然那男的是有反省啦
但...........
勸各位大大別信連戲劇所演的
因為現實中是很雖會出現騙子會反省的例子,
給他機會說不定會有更多的人被他給騙
而自己卻成為最大的幫兇!!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20 20:43 |
muho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換各角度來想...
男生也是看外表... 表情


醜陋的東西,有時候也有它的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21 06:51 |
冰下龍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到覺得...前幾樓的...
話不能這麼說吧...!
很多宅男(啥科學園區的工程師之類的)還不是都因為女生而被騙數百萬!

其實那個男生真的很可惡,
不只是感情也就算了!
因為欺騙人家性侵這就是罪了!
這就可以定他罪了,他在短期間之內,
進行這麼繁雜的關係,
不可能每個人都是自願的吧!
還不就是利用人性可望愛情的弱點!(還好我非人類,我對人類沒性趣)


Wa Da Shi 慶仔 De Su!!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4-25 01:59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67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