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15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en67073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感觉被污辱.我能做什么?
身在服务业里...常常要把客人捧在手上
把服务做到最好! 自认为在服务上虽然不是最好
但也不会太差

有个学生 因为犯了规定. 使无法让她上课
就大吵大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04-13 16:49 |
阿恩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5 鲜花 x5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恩~我不是学法律的
但是个人的感觉啦~
既然大家都站在你这边~
你就原谅这位学生的幼小无知吧
毕竟他年纪尚轻~

不走到法院地步~反而能和平落幕~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没有深仇大恨~不要太过于执着~要处分有过错的人
这样反而会使自己陷入仇恨的漩涡

对于那位学生晓以大义吧~这样我想你的服务品质会更棒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基础科技网络 | Posted:2008-04-13 18:14 |
smilyya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在此提供一些法律意见
但是   由于因为才疏学浅
所以不能保证是对的

刑法第309条第1项规定公然侮辱
所谓的公然是指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共闻共见
可是   你的投诉书  
应该是只有贵公司主管人员才能看到
不能算是不特定人共闻共见
如果说要对他提起公然侮辱
可能会不成立喔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见解啦
可以看看其他人的意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4-14 02:0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949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