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3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cott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处分撤销补偿请求权
违法受益处分撤销之损失补偿请求权,自处分撤销时起,至长几年内不行使即消灭?
A 2年
B 3年
C 5年
D 6年
答案:A
有法条依据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12 11:56 |
s0522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5 鲜花 x8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21条第一项规定授予利益之违法行政处分经撤销后,如受益人无前条所列信赖不值得保护之情形,其因信赖该处分致遭受财产上之损失者,为撤销之机关应给予合理之补偿。又依同法第121条第二项规定,前条之补偿请求权,自行政机关告知其事由时起,因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处分撤销时起逾五年者,亦同。
是故,违法受益处分撤销之损失补偿请求权,自处分撤销时起,逾五年不行使者而消灭,因此答案应为5年。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3-12 13:2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8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