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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公文1題
請問公文1

1. 內政部警政署   台南縣各警察局

是下行文?   還是平行文?

2. 台南縣政府   台南縣各警察局

是下行文?   還是平行文?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7-11-29 21:29 |
akol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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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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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小弟的淺見
1. 內政部警政署 函   台南縣各警察局
是下行文?   還是平行文?
=>>>內政部屬於中央對各縣府,該當為上對下
2. 台南縣政府 函   台南縣各警察局
是下行文?   還是平行文?
=>>>同縣府,該當為平行文


刑法周老胖說,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換句話說我國法律是給懂他的人鑽的。
人不犯我,我必讓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11-29 22:21 |
d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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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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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的組織架構圖網址: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36854&ctNode=11349
提供給您參考!
我覺得
1. 內政部警政署 函   台南縣各警察局 是下行文
2. 台南縣政府 函   台南縣各警察局 是下行文(更正,我剛剛打電話問警察同學的!)


[ 此文章被dove在2007-11-29 23:57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29 23:38 |
esp_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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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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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兩者皆屬於下行文的形式,
因為警政署及縣政府皆有主管警察局的業務,
所以兩者皆屬於警察局的上級機關。
以上是我的公務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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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1-30 08:59 |
lubio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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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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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樣想比較容易一些

警政署為中央之警政業務主管機關,若要發文給縣政府的警察局,應該是屬於中央對地方(上對下)的形式,應屬於下行文。

而縣政府若要發文給縣政府的警察局,警察局是屬於縣政府的一級機關,也是上對下的形式,也屬於下行文,而警察局也因為屬於機關所以可以獨立對外行文,不像是教育局,屬於縣政府的單位,對外行文要以縣政府名義發文。

這是我自己的想法,請大家多多指教,有錯誤的地方,麻煩各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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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7-11-30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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