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团队学习)大家一起来集思广义背法条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03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njqswvom
级别:
小人物
x0
x46
分享:
▼
x
0
(团队学习)大家一起来集思广义背法条
此构想基于某位大大po出来的民刑法及诉讼法法条的背法,然后我又更深入的到那个网站,发现该站的站长就是用这种方法搜集出来,但因为他的背法是跟着条数背,对于申论比较有帮助,但选择可能就还好,这里很多人都是考司五的吧?所以我打算以选择为主轴(当然申论题考生的背法也是ok的啦,没有限定)
与其一昧的依赖高人们的资助,自己若也能举手之劳尽一分力不也很好吗?
我的想法很简单,首先就民刑诉为样本,因为诉讼法很难大家都记不住而且快考试了所以先用那个试,因为背法条不可能单纯的死背死背又死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方法,所以各位网友们,举凡是你认为你好背的,不要管适不适合别人,也不用理会自己的背法是不是很冷很北七,其实越无厘头的越好记,若你有心贡献,就po出来吧,哪怕是一条两条都可以
大家都知道学习有三个层次,分别是个人、团队、组织,目前版上很多考生都是停留在个人学习,有资料自己收,然后自己读,再有突破就问问题吧,但是我今天po出这篇,其实也有点想作个实验啦,透过团队学习的方式,以真诚的对话,分享自己的学习精验,并打破防卫心态,而不要老想着这样会帮助敌人矮化了自己
其实可以不用担心,因为透过分享你同样可以学到很多,如果这个构想能广为实现的话,因为不仅仅是你付出,别人同样也跟着付出
你可以藉此改善你的心智模式,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事情,经由别人不一样的背法(有可能是从更正确的理论去切,也有可能用搞笑的方式帮助你记忆)
如果可以的话,甚此还可以升格到组织学习,亦即所谓学习综效,集思广义的结果势必是一加一大于二,我想在接受版上那么多无私奉献的帅哥小姐们的资料,现在也该是我们回馈的时后了
我先po我的,因为等下要去上课,所以可能只有几条,等晚上回来我再补好了,先当作范例吧
如民诉的
§5和§7,和§8不同的是,凡是有人的就是船藉所在地,没有人的就是船舶所在地,要是记不起来,就想说人都有住藉这样就对了
§15因为侵权「行为」,所以法条上写的是「行为」地不是结果地
§23,和刑诉指定管辖比较,民诉的§23Ⅰ第一款就等于刑诉的移转管辖,第二款则是指定的地域不明确那块
§24的合意,书面只是文书范围的一种
§32,我是这样记的,法官的法和亲等的八很像,所以法官回避就是八血五姻,如果五记不太记起来话就念八五八五,一般都是直接考血亲比较多啦
因为时间的关系所以就先po一点点,大家知道我的意思吧,不要因为我po过第几条就想说别人po过了就不po了,没有这回事,因为是集思广义,我的方法不一定适合各位,但若是只要有一个人能因为我这个方法而记在心理,我想我就成功了,考国考那么久大家应该都很相信运这种东西,运气是透过付出而反馈的,这不是辖说,就科学的角度,你长期浸泡在这个圈圈,每天接触,大脑的特点就是过目不忘,是的,我没说错,你想不起来的都是因为你的记忆被压缩而不是被删除,而你想起来的就是你触碰到解压缩的机制,当你在长期不断的进行解压的动作,很快的它就会变成你的智能记忆,化作意识底下的东西,很多的「猜运」其实都是你大脑中的程式无意间受到触发而开启你所要的资料,而你根本没有意识到所以就猜对了,运气是一种实力,所以我发起了这份构想
我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啦,有可能这篇就直接下沉冷掉了,但我还是试试看,又假如大家都很捧场,有关于条文整理的部分我还没想到,因为我要出门了= =,细节部分请版主或其他热心的大大提供一点意见吧
这是我早上吃早餐突然想到的,噗。晚上回来我会继续po,记住,不用在意自己背的方法受不受欢迎、好不好笑,就算是正统靠理论切的你一样po上来没关系,没有什么废不废话的,版上那么多人说不定就有人刚好没想到这条又或者压根儿就忘记了,我诚心希望能引起回响,在此先谢谢各位的合作
p.s.如果在学习的途中发现别人的观念有错欢迎提出纠正,这也是团队学习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谢谢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霞客) | 理由:
很有搞头 不过这需要几个高手才成.
x
1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09 08:01 |
fenris
级别:
帐号封锁
x1
x227
分享:
▲
▼
咦…那念起来不就是【巴我巴我】吗?
法官不回避,就会挨巴掌,好样的。
大江东去 西去长安 江湖路万水千山 仗一身惊才绝艳 英雄侠胆 一生飘零 一世侠名 一身是胆
在江中斩蛟 剑气冲霄 在云间射雕 愧煞英豪 在小桥楼头杨柳树下斜倚 但见满楼红袖招
恩怨一挥手 只求得朋友间 肝胆相照 问此人是谁 天下第一侠少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7-09 08:14 |
dnjqswvom
级别:
小人物
x0
x46
分享:
▲
▼
不用限定高手啊,就看各位背法条时是用什么逻辑背的然后就po上去分享一下
不过还是冷掉了........真的是需要号召力够的魅力型网友才行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09 21:52 |
雨过天晴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53
分享:
▲
▼
我觉得时间点不太对吧
成功的人找方法、失败的人找理由
x
0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7-16 23:05 |
jackzone1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541
分享:
▲
▼
感谢分享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16 23:09 |
chuyinglao
级别:
初露锋芒
x151
x955
分享:
▲
▼
@@
时间点真点有点不佳!呵!个人看法啦!
我倒是觉得一边练习写考古题,(约一份25题~50的那种)
经过思考后写考古题,然后改完后,再去翻法条,还蛮自然而然就把法条记起来了耶!
(虽然要花较多的时间,但是比较考不倒哦!)
尤其是司五的考试,不像司四或是司三需要全部记起来,
概念的理解,加上个常错的部分,就会记起来了!
与其去想一卡车的花招,不如实实在在的每一条都记关键字。
会来得要好的多哦!
毕竟选择的考题,要的是广而不是深啰!
个人建议,仅供参酌。
x
0
[5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
2007-07-17 21:51 |
雨过天晴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53
分享:
▲
▼
认同上面的看法
成功的人找方法、失败的人找理由
x
0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7-20 19:26 |
lovelydebbie
级别:
小人物
x0
x5
分享:
▲
最好有善心人士整理出来
x
0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1-04 09:23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04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