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220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mnipla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2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续六爻新大陆
张德,右手残疾左手写字,97年大学毕业任职于文化部门,后辞职投饶宜献老师门下主攻六爻。因是《续》,凡《六爻新大陆》已有,本书极少重复,所作的改进,之前从未向一人透露,单凭本书含金量,已超迄今任何六爻面授。本书特点:以思路为线索编写,举例层层深化;从干支历法创制背景入手公布了时位图,明了卦宫也有位置,六亲强弱绝非取决于卦宫而是源于时位;深化爻之作用关系,扬弃爻两次受制反断表象,使吉凶判定驶上简易大道;直插旬空弱极要害而扬弃反断表象;不易的空前深化扬弃了所有反断、虚实表象;各具一太极解决了代测等问题,且为一卦多断由自身拓展到六亲范围开辟了一条光明大道;变易的深化使得卦卦适用;揭示了卦测风水真奥。

[此文章售价 100 雅币已有 69 人购买]
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财富,请立刻举报,我们会对会员处以2-N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 此文章被omniplay在2008-01-27 21:52重新编辑 ]



回覆与感谢是一种品德,论坛互动中良性的交流。
☆★要评0,干脆就别评算了★蜀山无大将,猴子称大王★☆
☆★好文章值得千锤百炼★好文绝对顶,烂文绝对批★烂文千百出,徒惹施笑话★☆
☆★钻古泥思,不如多体验人生☆★☆★☆★☆★☆★☆★☆★☆★☆★☆★☆★
☆★资讯爆炸时代,资讯通透,真伪诀齐流,会运用/懂丢弃/辩证要比引籍淹思更重要★☆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6-12-17 00:54 |
l169541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是感谢了要好好用功学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4 10:26 |
易法太极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新派六爻,新派老派各有千秋,主要视使用者功力决定的 表情


[ 此文章被易法太极在2008-11-29 09:00重新编辑 ]


易法太极 道得自然   你的真诚反馈是我们学易的动力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浙江 | Posted:2008-03-10 15:18 |
yam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感谢
要努力
用功学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20 11:11 |
牵牛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正好须要,感谢大大无私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27 04:24 |
Annon1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无私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8 10:1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6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