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请问有关离婚房子的问题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589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一个人走路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求助] 请问有关离婚房子的问题
有一问题想请大家帮忙解答~~
一对夫妻在结婚后辛苦工作买了一栋房子,仅付了一部份的钱,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但在搬到新家后,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6-11-27 01:00 |
rt8001
级别:
小有名气
x5
x290
分享:
▲
目前法律在对家暴事件诉请离婚条件上还有一些盲点;不过,很多受虐者是为了孩子,所以忍气吞声,造成一再受虐,其实法律有很清楚规定,只要受暴人能提出验伤单及证人就能申请保护令,藉由保护令不但可以避免加害者的骚扰,也能专心和相关团体处理婚姻或子女监护权等法律问题。所以如果一时还不能离婚,那就申请保护令先,至少可以保护自身安全。
而所谓家暴案件,其实应分为「家庭暴力」罪及「违反保护令」罪,前者指杀人、伤害、性侵害等直接加害犯罪 (如此次王静莹遭夫施暴),后者指被告违反法院依家暴防治法所做的保护裁定,例如法院裁定某甲须迁出其妻住所或不得接近其妻三十公尺范围,但某甲却违反规定,则其妻随时可报警将某甲拘捕。
此外,在家暴防治法实施后,各警局都设有家暴防治官,而各地检署则设有「妇幼保护专组」,二十四小时都有检察官轮值,随时处理突发个案,法院也有相同机制,随时都可处理家暴案件及提供保护。
北检妇幼保护专组主任检察官庄俊仁指出,检方在受理突发家暴案件时,若无羁押必要时,可命被告 (加害者)遵守包括:禁止暴力行为、命其迁出被害人住居所、禁止对被害人各种直、间接骚扰或联络等事项,检察官可直接电告辖区警方落实保护,提供被害人立即而直接的安全保障。
庄俊仁表示,若状况紧急,法院更可在受理案件四小时内,核发「暂时保护令」,由辖区警局执行,对加害人予以相关限制。
若属「无立即危害」的家暴事件,依据家暴防治法规定,法院还有时效达一年的「通常保护令」,包括被害人、检察官、警察机关、县市政府家暴防治中心等单位,都可向法院申请,时效到期后得延长一次。
触犯家暴罪者,则依所犯行为相关的「刑法」论罪,至于违反保护令者,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十万元罚金。
不过话说回来,保护令的期限只有3个月,而且只能申请延展一次,要有最近3个月的连续验伤单来证明家暴的持续性,这种要收集验伤单才能成功诉请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有问题的,所以这只能靠修法来改变了。
点下面的连结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并不花你半毛钱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请支持小弟开版(有关社区管理或社区生活上的相关问题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6-12-01 06:58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86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