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生活醫學
醫學常識
生活便利通
醫學答客問
女人話題
»
生活便利通
生活便利通-舊文區
»
生活便利通-舊文區
»
早餐七八點鐘吃最好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10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夢蘿
級別:
小有名氣
x9
x192
分享:
▼
x
0
[資訊] 早餐七八點鐘吃最好
【來源出處】
不少「上班族」忽視早餐,影響健康。食品專家強調,一般來說,起床後20至30分鐘,再吃早餐最合適,因為此時人的食慾最為旺盛。另外,早餐與中餐之間間隔以4至5小時左右為好,也就是說,早餐在7點至8點之間食用最佳。如果早餐過早,那麼數量應該適當增加或將中餐相應提前。
早餐要攝入至少500毫升的水分,既可以幫助消化,又能為身體補充水分,以排除廢,降低血液粘稠度。比如:每天起床後,先喝一杯淡蜂蜜水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6-11-16 22:45 |
kodak2222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127
分享:
▲
8~9點正好是辰時,剛好是足陽明胃經行經之時,
胃的兄弟太陰脾經正好行營養運化,
此時吃早餐時間最佳。
另一觀點,剛睡醒腦部須補充熱量來醒腦,
因此早餐變得很重要,
攝取肝醣熱量就是早餐重點。
醒來太晚吃早餐,就沒達到預定效果了,
所以要把握時間,錯過時間吃早餐只是浪費錢,並且增加身體負擔。(可能有爭議)
肝臟還是會釋放肝醣分解葡萄糖補充沒吃早餐的遺憾。
伴隨著悠揚的旋律,
輕輕地訴說雲的故事~
http://tw.user.bid.yahoo.c...Y0087537310
x
0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6-11-24 18:03 |
MyChat 數位男女
»
生活便利通-舊文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4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