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0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1012347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教育是良心的事業...  教育是良心的事業...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限)限級遊動漫
推文 x480 鮮花 x389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答崔立之書 - 韓愈
原文:

(貞元十一年,韓愈第三次參加博學宏辭科,又再度落榜,他的好友崔立之寫信安慰他,希望他不要恢心,再接再勵,並以楚人和氏獻壁給楚王為例,雖一時未被接受且遭兩次削足,最後終於證明自己所獻的玉是稀世寶玉。韓愈則從自己的經驗中認識到,考中科舉者不一定是真才實學,而真正的英才卻未必能中科及第,關鍵在於能否迎合主考官的味口。而韓愈卻又不屑做那種令自己覺得羞愧的文章。此文風格,清林雲銘評:「文之反覆曲折,總緣失意時有激而發,遂覺勁悍氣動沛然莫禦耳」。)

斯立足下:僕見險不能止,動不得時,顛頓(傾仆、困頓)狼狽,失其所操持,困不知變,以至辱於再三;君子小人之所憫笑,天下之所背而馳者也。足下猶復以為可教,貶損道德,乃至於手筆以問之,扳(ㄅㄢ;向某一方向拉)援古昔,辭義高遠,且進且勸,足下之於故舊之道(老朋友之間交往的原則)得矣。雖僕亦固望於吾子,不敢望於他人者耳;然尚有似不相曉者(似乎有不了解我的地方)。非故欲發(啟發)余乎?不然,何子之不以大丈夫期(期許)我也。不能默默(沈默不回應),聊復自明。

僕始年十六七時,未知人事,讀聖人之書,以為人之仕者皆為人耳,非有利乎己也(做官是為了服務人群,而不是為了私己之利)。及年二十時,苦家貧,衣食不足,謀於所親,然後知仕之不為人耳(出來做官也是為了養活自己)。及來京師,見有舉進士者,人多貴之,僕誠樂之,就求其術,或出禮部所詩賦詩策等以相示,僕以為可無學而能,因詣(前往)州縣求舉。有司者(主考官)好惡出於其心,四舉(考了四次)而後有成,亦未即得仕。聞吏部有以博學宏辭(博學宏辭科)選者,人尤謂之才(俊才),且得美仕,或出所試文章,亦禮部之類(文章平平而已),私怪其故,然猶樂其名,因又詣州府求舉,凡二試於吏部,一既得之,而又黜於中書(雖然考中博學宏辭科,但未被中書選中分發官職),雖不得仕,人或謂之能焉(有時人認為我能寫出好文章)。退而自取所試(考試時寫的文章)讀之,及類於俳優(ㄆㄞˊ |ㄡ;滑稽雜戲)者之辭,顏忸怩(ㄋ|ㄡˇ ㄋ|ˊ;慚愧難為情)而心不寧者數月,既已為之,則欲有所成就,《書》所謂「恥過作非」(恥於錯誤,卻以文飾之,遂成大非)者也。因復求舉,亦無幸焉(也沒有僥倖考中),乃復自疑,以為所試(自己考試的文章)與得之者(考中者所寫的文章)不同其程度,及得觀之,余亦無甚愧焉(我的文章並沒有寫的比別人差,無所慚愧)

夫所謂博學者,豈今之所謂者乎(真正的博學者,豈是今天世人這種標準呢?)?夫所謂宏辭者,豈今之所謂者乎?誠使古今豪傑之士若屈原、孟軻、司馬遷、相如、揚雄之徒進於是選,必知其懷慚乃不自進而己耳(他們會覺得寫這種應試文章令人慚愧而不願中舉)!設使與夫今之善進取者(善於取科第的人)競於蒙昧之中(匿名考試),僕必知其辱焉(屈原、孟軻、司馬遷、司馬相如、揚雄等人也會落榜)。然彼五子者,且使生於今之世,其道雖不顯於天下,其自負何如哉!(即使道不顯,他們又會如何自許呢?) 肯與夫斗筲(ㄉㄡˇ ㄕㄠ;比喻才識器量狹小者)決得失於一夫之目而為憂樂哉!故凡僕之汲汲於進者,其小(小願)得蓋欲以具裘葛、養窮孤,其大者(大願)蓋欲以同吾之所樂於人耳(願使別人和我一樣獲得幸福快樂)。其他可否自計已熟(其它事能不能做,我思量已久),誠不待人(別人指點)而後知。今足下乃復比之獻玉者(獻和氏壁的楚人),以為必俟(等待)人之剖(磨玉),然後見知於天下,雖兩刖足(兩次被砍腳)不為病,且無使勍(ㄑ|ㄥˊ;強)者再剋(ㄎㄜˋ;傷害)。誠足下相勉之意厚也,然仕進者捨此(參考科舉考試)而無門哉?足下謂我必待是(參試考試)而後進者,尤非相悉(瞭解)之辭也。僕之玉固未嘗獻,而足固末嘗刖,足下無為為我戚戚也。

方今天下風俗尚有未及於古者,邊境尚有披甲執兵者,主上不得怡而宰相以為憂。僕雖不賢,亦且潛究其得失,致之乎吾相,薦之乎吾君,上希卿大夫之位,下猶一障而乘之(得一邊塞守備來報效國家),若都不可得,猶將耕於寬閒之野(隱居田野),釣於寂寞之濱,求國家之遺事,考賢人哲士之終始,作唐之一經(寫成唐代的一部經典之書),垂之於無窮,誅姦諛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二者將必有一可。足下以為僕之玉凡幾獻,而足凡幾刖也;又所謂勍者(強者)果誰哉?再剋之刑(刑罰)信如何也?士固信於知己,微足下無以發吾之狂言。愈再拜。



吞食天地2
kof 10th
kof2003

<!-- BEGIN 數位男女個人地圖 - bbs-mychat.com - v001 -->
<div><iframe frameborder="0" width="500" height="400" src="http://bbs-mychat.com/map.php?uid=26923&plugin=1&width=500&height=400" marginheight="2" marginwidth="2" scrolling="auto" allowtransparency="yes" name="mychatmap" id="mychatmap"></iframe></div>
<!-- END 數位男女個人地圖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7-18 08: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83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