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ppleson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遇水则发 小心挂点
记者 赖昭颖/联合晚报

今年第一个强烈台风「海棠」袭台,部分民众爱车惨遭水淹,中华三菱汽车提醒车主泡水车处理法则为「胆大心细、分秒必争」,但切勿一时心急发动引擎,最保险的作法是拨打车商道路救援服务专线,自己动手作说不定会花更多修车钱。

泡水车维修时间拖得愈长,维修花费就愈多。因为目前多数汽车都搭配电子控制系统,像是引擎ECU、ABS系统、SRS系统、GPS卫星导航等,如果进水会造成电脑ECU内部IC电路板短路及插头端子产生锈斑,并慢慢对金属部分产生锈蚀现象,造成电路产生接触不良,严重的话,甚至引起短路烧毁现象,所以爱车不幸泡水时,切记掌握时效性,自行或请服务厂技师前来处理,「多一分时间处理,就少一点金钱损失。」

至于车辆内装泡水部分如地毯、座椅的拆卸,「浸到那里,就拆到那里」,建议车主最好也争取时效性将地毯(包括隔音毯)拆除,除了可以减少因浸泡过久造成材质变形、粗糙及异味产生,还可散发地毯下电线束上之水气,减少电路因潮湿所导致之电线短路情形发生。

此外,当泡水车要拖离积水现场时,切记先观察水痕高度,以判断车子泡水程度,再做适当的处理步骤,切勿一时心急就发动引擎,因为如果引擎内部积水(汽缸内部可能有异物流入),强迫发动引擎的话,汽缸壁、活塞、连杆可能会撞击受损,反而得不偿失。

针对爱车泡水程度的处理建议车主,泡水车依泡水严重程度识别,处理方式共区分四级,第一级为当水位淹至轮胎约四分之一高度时,车主先关冷气再启动,接着低档慢速驶离,在行驶时切记要轻踩煞车数次。第二级为当水淹到座垫以下,这时候车主切勿发动引擎,先拔掉电瓶负极桩头,再连络原厂拖回检修。

第三级是当水位淹到座椅与仪表板之间时,车主同样不得发动引擎,在拔掉电瓶负极桩头后,可连络原厂拖回检修。如果爱车已经淹到座椅仪表板以上,就得直接连络原厂拖回检修,千万不能发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21 20:46 |
小辣椒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全省回头车专业搬运!   &nb ..全省回头车专业搬运!   &nb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0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热心分享
送花大队特地送上一朵花~请笑纳
顺道提醒你记得加上一句心得唷!


免费看小说<a href="http://209.133.27.104/BIG5/literature/blazon.asp?userid=101658811&case=1"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gra.myfreshnet.com/image/banner/push100-32.gif" width="100" height="32"></a>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22 00:59 |
agasi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啊~~下雨时最好小心点
通常下大雨时 我连车都不开
怕出现一些不可预期的问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5-07-22 13:52 |
小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恩~ 泡水最重要的就是别试着要发动车子
谢谢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23 15:1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40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