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470 個閱讀者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太極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夢想旅程★logic★♀   ♂夢想旅程★logic★♀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影評推薦
推文 x33 鮮花 x19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感情][一般] 對方會以什麼方式與你分手
你的他被吞進鯨魚的肚子,你會如何救他?  


A剖開鯨魚的肚子
B等待鯨魚噴水
C向鯨魚灑胡椒粉
D從鯨魚嘴巴爬進去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B等待鯨魚噴水
等候鯨魚不知何時會噴水的人,好的角度來看是順其自然,或者由你決定,是最為消極的分手方式,比方說,女方以催促婚事將近,他還是一副慢郎中的姿態,部會明確表示意見,這種類型的特徵是不敢向對方清楚說明理由。

C向鯨魚灑胡椒粉
這種世偉晚提出分手的類型,而且決不由自己說分手,壞的方面來說,是屬於智慧型情人,他會告訴妳,我不是適合你的男人,或和我交往你不會快樂,等較委婉的分手暗示,可以說是較不會受傷害的分手方式。

D從鯨魚嘴巴爬進去
這種類型的人,意味著坦承與對方交往,若要分手也會試著說福對方同意,甚至會不惜犧牲自己也不會傷害對方,因此,是屬於為對方考慮立場的人,盡力不使對方受傷,可說是最理想的分手方式,連回想都是甜美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6-19 20:28 |
kajik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從鯨魚嘴巴爬進去
這種類型的人,意味著坦承與對方交往,若要分手也會試著說福對方同意,甚至會不惜犧牲自己也不會傷害對方,因此,是屬於為對方考慮立場的人,盡力不使對方受傷,可說是最理想的分手方式,連回想都是甜美的。

嗯...分手要分的完好...不吵不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6-19 22:12 |
張若梅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6-19 23:06 |
stop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發文大師獎
頭銜:天泣神嘆天泣神嘆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39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呃... 表情
我不太想說他準耶...不過解析說的不錯 表情


I will climb the highest mountain.
I will swim the deeper sea.
愛就像一種解不開的魔咒,與妳再次解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6-19 23:57 |
agave0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的確一旦無感覺了就要早點分開的好~再在一起也只是徒增傷心而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6-20 01:17 |
jackwade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4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我會勇敢的 表情
想說選開肚子比較實際,沒想到答案也很實際阿 XD



遇到瓶頸還不是最慘的,慘的是過了瓶頸......還有瓶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6-20 09:36 |
陰天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痾....我比較符合D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25 18:56 |
ken2906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從鯨魚嘴巴爬進去
這種類型的人,意味著坦承與對方交往,若要分手也會試著說福對方同意,甚至會不惜犧牲自己也不會傷害對方,因此,是屬於為對方考慮立場的人,盡力不使對方受傷,可說是最理想的分手方式,連回想都是甜美的。 馬上加入數位男女榮譽會員,福利送給您

不要分是最好的 永遠在一起 直到世界終結 呵呵 表情


~楓落的那一天,將是我和妳相遇的季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27 12:53 |
Work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8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剖開鯨魚的肚子
採取剖開鯨魚肚子這種攻擊行動的人,在兩人戀情逐漸冷卻時,會採取單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強迫方式也會堅持己見,面對這種類型的人,即使無禮取鬧,或是淚眼相對,都無法打動對方,不過是徒耗氣力,不如勇敢面對接受事實。


好像不怎麼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27 12:59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等待鯨魚噴水
等候鯨魚不知何時會噴水的人,好的角度來看是順其自然,或者由你決定,是最為消極的分手方式,比方說,女方以催促婚事將近,他還是一副慢郎中的姿態,部會明確表示意見,這種類型的特徵是不敢向對方清楚說明理由。




我覺得要看看個人吧
有時候要說清楚比較好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7 20:48 |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50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