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0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vivial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路人甲路人甲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转贴]无冕的皇冠
无冕的皇冠


今天是凯萨琳的合纵国际行销公司的成立酒会,在信义计划区的国际酒店揭开序幕。除了国会议员莅临参与外,还有各界跨国公司的CEO前来共襄盛举,知名的演艺经纪公司也趁势派来大大小小的名星助阵,为凯萨琳所成立的公司增色加分,一时之间冠盖云集,星光点点令人目不暇给。

站在舞台上的凯萨琳,以一袭火红斜肩的晚礼服艳光四射,每个人看着她都忍不住由衷的赞叹着。一段感性的发言后,她高举香槟酒杯,在泛着感恩的泪光中,感谢每个人的参与,为未来更美好的品味生活而努力。她也将更积极推展每个合作公司的商品,把国内的通路打开。

回想起多年前,她还是一个青涩的专科生,在父母的眼中,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儿,由于没有升学的压力,父母亲倒是放任她去做喜欢的事。父亲看着自己的女儿渐渐的出落着标致美丽,于是出于父亲的爱心,很慎重的告诉她说:「女人的美貌,就像是无冕的皇冠,不用接受任何形式的加冕,到那里都能发光发亮,就算是灰姑娘,也有一天会飞上枝头成凤凰。」

她侧抱着父亲笑着说:「老爸,我才不要成为凤凰,我要成为你永远的乖女儿。」父亲一只手反扣她的手臂,一只手轻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但如果要让皇冠永久的发光发亮,那么你的智慧将是如皇冠上的宝石,为你增加无限价值。」一年后,在她毕业之前,她参加国内选美比赛,得了第一名。

选后的一年是辛苦的,她马不停蹄参与公益活动,有时还要出国到海外宣慰侨胞。当然这一年也是令她非常头痛,白天应付选美单位的活动,晚上又要应酬各界厂商的饭局。当然不乏达官贵人与豪门巨室的追求,但更有不怀好意,各怀鬼胎的人,打着她的主意。到了交接后冠后,她一刻也不停留的飞奔到瑞士读书,主修行销管理学位,直到遇到她的Mr.Right!

拿到学位后,她回到台湾。在父母与夫家的要求下,他们终于步入了婚姻。先生对她很好,在国外念书时就很照顾她,虽然夫家的家族事业庞大,但是她始终不能安于少奶奶的生活。时间久了,她总是觉得发闷,生性活泼的她,渐渐发觉她所爱的先生是如此沉默,喜欢看电视不喜欢和她沟通,让她有坐活牢的困惑,于是她决定为他生下一个孩子来改变现状。

孩子生了,但俩个人的蜜月期终究没有多久。凯萨琳要求外出工作,公公婆婆以家大业大,也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为由予以拒绝,然而先生在万般不同意中,为了证明他是爱她的,在父母的反对声中,一肩扛起所有责任,促成她外出工作的机会。

随着她工作能力的展现,光芒耀眼四射。逐渐的在外商公司中大放异彩,她开始在商业社交圈中展露头角。然而相对于在家族企业中安于现状的先生,她渐渐的更不知该如何相处。最后公司要指派她到奥地利管理一间分公司时,终于下定决心与先生分手。她虽然依旧深爱着她的先生,但是她清楚知道当两人三脚的游戏,只要其中一个人的步调不一致时,这个游戏终究玩不下去。

三年后,她挟带成功的事业成就,把奥地利的水晶带回来,在总公司宣布新的人事命令前。她在众人的惊讶声中,离职并且成立自己的公司。今晚,奥地利的水晶商老板,带着一顶镶满一千多颗水晶钻与嵌入一颗价值不斐的蓝宝石皇冠,为了这个曾经多年替公司打拼的得力助手加冕。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凯萨琳戴上幸运的皇冠,而距离上一次的选美后冠,已经历经十五年。这时,水晶商老板当场宣布未来五年行销计划都将交给凯萨琳的公司负责,此时,所有的来宾爆以热烈的鼓掌。突然之间,凯萨琳好像听到多年前父亲的话语,她内心暗暗说着:「爸~我真的拿到属于我的宝石了!」

在现代的社会里,由于教育的均等。其实渐渐的男女的差异性越来越小。女人可以温柔,也可以勇敢。只要有梦就可以去追寻,不必给自己太多的藉口。过去的女人要求自己相夫教子、以夫为贵。但是,牺牲自己却也不一定成就别人,反而换来俩相怨怼。在此,我诚恳的告诉全天下伟大的女性们,完成自己永远比成全别人来的快乐。



幸福是一种感觉。
没有道理,没有原因。
当我看见你,甜美的微笑自然涌上眉间,
那就是一种幸福。
来自于你给的,幸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4 19: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29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