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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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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总性]论火
  炎炎真火,位镇南方,故火无不明之理,辉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无不灭之象,火以木为体,无木则火不长焰,火以水为用,无水则火太酷烈, 故火多则不实,火烈则伤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于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离位,果断有为;若居坎宫,谨畏守礼。

  总论火性,南方者,巳午未离位也,火之本质为热与光,以木为本体,则火有所附丽,而显光辉之德, 以水为对象,则火有所蒸发,而显既济之用,丙火生旺,不离壬水,丁火衰竭,不离甲木,其性有不同也。

  火性炎上,行于东南,顺火之性,欣欣向荣,行于西北,逆火之性,渐次熄灭,故生居南方者,果断有为,生居北方者,拘谨畏葸, 运程亦喜东南,忌西北,炎上格,行西北运多不贵。金得火和,而能镕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处, ‘定为荣;木死火虚,难得永久,纵有功名,必不久长;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克制,冬忌见水, 水旺则灭,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熄灭。总论火见金水土木之用,以中和为贵也, 火见金名火炼真金。见水,名既济功成,见土则晦光,见木则通明,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于旺烈,而有自焚之忧,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 故春忌木多,夏忌土旺,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破其压迫,又宜土木为救也。


春月之火

  母旺子相,势力并行。火者,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暑热之气也,寅宫甲木当旺,丙火长生, 故云:母旺子相;相者,序次将至,如辅相也,丙火虽是方生之气,与当旺之木,势力并行,阳回大扡,侮雪欺霜,其象至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

  天地之气,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与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木为火之前驱, 金为水之前驱,正月木旺火生,其势力同时而至,自然之势也。

   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

  初春,余寒未尽,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阳和之气,即木火会合之象, 故云:喜木生扶,二三两月,阳气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过旺,旺则炎烈,阳气燥渴,宜水调剂, 三春木旺之际,自能泄水生火,名天和地润,既济功成,若水太盛,湿木无焰,非土制之不可, 失调和之意,辜负春日阳和之恩矣,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此言见食伤地,土得水润,则生万物,土见火燥,则亢旱焦坼,故火土伤官, 独难言秀气也,土盛火少,则晦火之光,火盛土多,则火炎土燥,生机尽灭(土伤官也,伤多即土多), 故丙火不畏壬水,独畏戊土也,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财,皆不可无水为佐,用木疏土,无水则木焚,用金泄土, 无水金镕,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点湿土,不宜过多,才为有益。

  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遂。此言用金也,三春之金,在绝胎养位,气势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时,克金之力, 游刃有余,金纵多不能困火,故重见用财尤遂,财为我用,必富格也。


夏月之火

  秉令乘权。三夏为火主旺之地,秉时令之气,乘当权之时,此夏火之体性也。

  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炎灭燥烈,烁石流金,如无水调济, 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时雨也,炎炎之势,不可向迩,再助之以木,是为太过,难以为继,所以有夭折之忧。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此言用财用食伤也, 金财也,二夏之金,气极微弱,值当旺之火,如金火拱炉,冶镕成器,故火长夏天金叠叠,必为钜富之格, 土、食伤他,得土泄火之气,格成稼穑,(土主四季,名稼穑格,夏火见土,为火土伤官,但与稼穑用火相同耳), 但不论用财用食伤,皆不可无水为配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则禾稼畅茂,若无水,火旺土焦,万物枯萎,失稼穑之意矣; 火见金,更宜湿土为范,泄火润金,乃成良器,(巳午未月,月垣皆有土之用,得水自能润土生金), 否则,火旺金镕,同成灰烬,再加木助,倾危必矣,故夏月之火,不论用财食伤,皆不可无水也。


秋月之火

   秋月之火, 性息体休。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

   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损殒灭之灾。此言秋火,喜印忌官煞也,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 则有复明之象,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忧,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延年,正指秋火而言, 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煞皆不可无印也。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 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衰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土、食伤他,金、财也。

  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增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

  体绝形亡。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绝续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冬火见木,绝处逢生,故云有救,水正当旺,以旺水克衰火,无木为救, 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木也。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庚辛为难任财,反遭其害,过冬至,一阳来复,理气循环。

  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克,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 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却火也,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克,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 现官煞正值旺时,更得金生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 冬至火届绝灭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也。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而五行在其中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2-10-26 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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