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2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卖问啦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爱情] 爱情力量
『失火了!失火了!快逃啊!』

他从梦中霍地坐起,惊慌四顾,双手蒙着眼睛,

让热泪与冷汗从手臂上滑下。

他的手指紧紧扣住眼睛四周,好像十根铁条,

深深地嵌进去。

从铁条之间,他看到一片熊熊的火焰,还有那个倒下去的她,

七年了,他总梦到这一幕,

梦见她对他尖叫着『失火了!失火了!快逃啊!』

然后惊醒、然后痛哭。

七年前的那个晚上,先是汗水与激情,然后她喊渴,

冰箱空了,他就套上一条短裤, 冲到街角的贩卖机。

抱着两罐可乐往回走,突然看见一股浓烟从他家楼下冒出来,

接着窜出了红红的火苗。

他摔下饮料往前冲,一股热风从楼梯口喷出来,

火像是一条条赤红的蛇,沿着墙壁往外爬,

他被热风撞在地上,本能地向外滚,

抬头看,火舌已经钻出二楼的窗子。

  『小芳!小芳!快逃啊!失火了!』

他对着三楼的窗子嘶声地喊,看到小芳站在窗边,

正在想办法拉开铁栅。

  『你拉不开。』他心理喊着,跑到街心,

再狠狠地向前冲,扒住墙上的排水管往上爬。

  火好烫、烟好浓,小芳的声音好凄厉:

『我拉不开啊!我拉不开啊!』

  他像被附体的乩童,用另一个世界的力量攀上三楼,

再跳过去,抓住铁栅。

用两脚向前拼命蹬,再狠狠地拉,只是那铁条实在太强了,

他的脸胀得通红,眼睛突了出来,

看见屋里也正有红红的火光,向前逼近。

  小芳先帮着拉,后来变成紧紧抓住他的胳臂,

盯着他,颤抖地喊:『你快下去吧! 没用了。』

  接着,一声巨响,他就失去了知觉,

他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三级灼伤又惊恐过度,

总再梦中尖叫着醒来,面对浑身的刺痛、

心里的刀割和一片漆黑。

在那漆黑中,他看到一团火,

再火里有个黑影,慢慢地被火吞噬。

  有位消防员来看过他一次,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

说:『你很勇敢,你的命真大。』

  他知道自己是那人救下来的,也知道他们撬开了铁栅,

拖出了小芳,只是还没送上救护车,小芳就去了。

  『你尽了力。』

那人拍拍他:『你女朋友应该会感激激你。』

  只是,小芳为什么还总在梦中出现呢?

而且每次都一样,把个大大的惊恐的面孔,

凑到他眼前,尖声地喊着『失火了!快逃啊!』

画面清晰得就像那一天,在铁栅另一边,

她的脸、她的泪、她的无助与失望。

  起初几年,他恨自己,想小芳必是怨他没能拉开铁栅,

也可能怪他装铁窗,却没留个逃生口,

但是后来,他开始怪小芳:何必呢?你死了,就好好往生吧!

不要再喊失火了!我真尽力了啊!看看我这身,

全是烧伤的疤,还有谁愿意嫁给我呢?

  再过两年,情况又不同了,他居然又找到了一个爱,

一个不计较他的过去和他疤痕的女孩子。

  他开始哀求:『小芳!祝福我,别再来了,

别让我再惊叫着醒来,吓到我的妻。』

  然后,他结婚了,那梦果然不再出现,

起初他有点不敢相信,直到一年多,都没再碰到小芳,

他才确定。

只是又想:『小芳一定生气了,怨我娶了别人。

不过,也好这关系总得断。』

  孩子已经两岁,太太又怀了孕,他也搬了新家,

小芳真正从他的记忆里消失了。

只是今夜鬼魂又重新出现,且更凄厉、更惊恐了。

  『失火了!失火了!快逃啊!』小芳的眼睛在滴血。

  『啊...』他惊叫着坐起,闻到一股怪味。

  抱起孩子,拉着老婆冲到马路上,

背后一声巨响,火舌已经吞噬了整栋房子,

死了二十七人,瓦斯大爆炸,没人逃出来,除了他一家。

  第二天,他们住到亲戚处,半夜又梦见小芳,

没叫失火,只是幽幽地对他挥挥手,转身去了。

  爱情并非都有美丽的结局,爱热烈时要懂得执着珍惜、

爱淡薄时懂得缅怀感念,即便爱消逝了,

也该报以满心的善愿,我想这样的爱,

才是最不朽、最可贵的真爱。



我是来踢球的OK~~~~~~~~~~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5 00:4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87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