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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74條(拋棄繼承之方式):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是二個月內還是三個月內?!   民法第449條(租賃之最長期限):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 .. << 詳全文 >>

| 回應(2) | 引用 | 連結 | 2009-11-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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