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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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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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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刑法傷害罪及重傷罪之客體???

請問一題刑法    對大家來說是小兒科的問題 ==+

刑法傷害罪及重傷罪之客體有包括胎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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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靠家人 不再被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4 1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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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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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看完海賊王~ 呵呵~

爭點在胎兒是否視為獨立客體,目前食物及通說採獨立呼吸之見解
至於留德學者採分娩開始即陣痛說。
所以樓主你的問題與懷胎幾月無關~
侵害對象為懷胎約3~4個月或7~9個月的胎兒?對母體之傷害亦有之,若生致死當然有其加重之結果。

至於兩例成不成罪?? 對母體成罪~

不才亂亂說~
PS.刑法沒有小兒科~   是不才較愛亂說   呵呵~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4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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