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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于 2012-04-22 23:37 发表的 : 本题出题者观念有些混乱,并不能掌握同意跟承诺的区别,合先叙明 1.乙得A同意,于不背于善良风俗情况下,切除A左手小指。 本题该是乙得甲之承诺,既然乙已经得到,那就是承诺了! 又不背于善良风俗而处分身体法益(非重大身体法益),本题如认切小指不属重大身体法益,是可以阻却违法(得承诺)。 2.3阶许可性构成要件错误,采限制法律效果之责任说(即无故意责任之非难),再讨论过失,2阶直接阻却故意讨论过失! .......
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于 2012-04-23 00:00 发表的 : 同意指的是不需要行为人认知到同意这件事,比如A有某物的所有权,他发现B要来偷该物,他心里也愿意给B,那就是阻却构成要件的同意,此时B拿走该物的行为就不该当320的窃取! 承诺指的是行为人必须要对该承诺认知到,所以才能阻却违法,因为行为人主观上已经知道对方愿意他这样做了,所以才可以阻却违法(主观上已经知道有承诺(是阻却违法事由)所以才不违法),而这2个名词在刑法是有区别的必要,所以一般出题者是应该正确区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