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5617 個閱讀者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aosX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社區建設獎
頭銜:哈哈哈~你看看你!哈哈哈~你看看你!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遊戲歡樂包, 電玩遊戲
推文 x721 鮮花 x14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3
看版規、留意見、收雅幣(插件區專帖)  (7/9/2011-新版規發佈)

所有規範均以 論壇守則 為準則
版區細節

1、請盡量使用論壇附件功能上傳圖片及檔案,以免檔案失效需要再次補檔
2、相關 提問文章/求檔文章,請於合適版區發表
3、會員應盡力守本版規則如發現違規行為,應該使用文章上方的或到舉報專用帖舉報
4、會員如有任何疑問可訊息給CS版管理者
5、本版不定時整理版區,對文章進行移動、編輯或刪除(舊文刪除一率不扣分不訊息通知)
獎罰標準

發文部份適用於插件區,模組區及教學區之文章

回文及行為部份適用於全部CS版區

其他事項請參考 論壇守則 及 該區置頂公告 以保障會員自身的利益



發文:

完善文章,詳細圖文介紹
=>獎勵10~100雅幣不等,精彩文章可獲額外雅幣獎勵

長期表現良好,對版區貢獻良多
=>額外獎勵可高達5000雅幣
=>給予勳章獎勵
=>免費榮譽會員一個月(榮譽會員提報按每個月表現不限定1次)

錯區文
=>版主幫移(初犯)
=>扣分甚至禁言(惡意或多次犯規)

回鍋文、失效文
=>刪文(舊文失效不扣回發文獎勵)
=>扣分甚至禁言(惡意或多次犯規)

文章主題、文章分類、檔案資訊錯誤、欠缺或亂填
插件說明過於簡陋、模組文章無預覽圖
=>通知後無修改即刪文(扣回發文獎勵)

圖檔或檔案未經許可下盜連
=>刪文(扣回發文獎勵)
=>禁言(惡意、多次犯規或原作者舉報侵權確定)

全文販賣、非原創檔案售賣超過10雅幣
=>報修文章,期限3天內由作者修正,到期無修正即刪文
=>重犯者直接刪文,並強制向買家退錢


回文及其他版上行為:

使使用各地口語、注音文、非正統文字、簡中繁中英語以外語言,而無附上翻譯或說明
=>扣10~50雅幣不等(視犯規次數、影響文章理解之嚴重性)

回文字數少於10中文字或6英文單詞,或充字數行為
=>扣不多於20雅幣作警告
=>再犯作灌水論處理

萬用回文(例:這好帥、不錯喔、感謝分享、威望不夠)
惡意灌水(垃圾回覆、複製文、純表情或符號等)
=>扣10~50雅幣不等(視灌水程度)
=>倍增計算(連回灌水、複製灌水、多次使用相同或近似字眼灌水)
=>禁言(嚴重情況)

粗口、惡意人身攻擊、十八禁內容
=>扣50~500雅幣(視情況)並刪除內容
=>禁言(嚴重情況)

自推文或連回行為(會員應該善用文章上方的編輯回文,編寫專欄、段落太長除外)
=>警告
=>扣分甚至禁言(惡意或多次犯規)

妨礙版主執行版務(例如:用訊息謾罵版主、惡意挑戰版規、欺騙不實行為等)
=>警告
=>禁言甚至封鎖帳號(嚴重情況或警告無效時)



如同時犯下多條版規,全部處罰會一併計算,甚至加倍處罰
例:同時自推文及萬用回文(沒人回,來幫自己推一推),扣分可大於(20+50)雅幣
例:同時萬用回文及字數過少(感謝分享),扣分可大於(20+50)雅幣

轉載文章注意事項

凡是轉貼他人原創文章或檔案,請先行取得原創者轉載許可情況下發表,文章亦務必備註相關轉載論壇以及原作者名稱


若版主發現可疑文章或檔案,有權要求會員出示原作者之轉載/修改許可證明

會員亦不應發表來源不名之文章或檔案,以免誤觸版規

原作者當事人經發現,非許可轉載之文,請於舉報貼回覆檢舉、電郵、私人訊息了本區任何一位版主

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為未經許可之轉載,將扣分並刪除相關文章,嚴重或屢勸不聽者禁言處置



以上機制即時生效

請各位協助配合,繼續為版區及會員和貢獻

在此替本版區的管理層感謝您的貢獻和付出,以及對我們的支持和配合。謝謝各位!

CS各區版主敬上



以上是新的版規(7/9/2011)

為鼓勵會員細閱版規和遵守版規

特此辨一小小活動


首先,請會員先仔細看一遍版規

回覆時只需發表一下您對本分版的意見或感想

就可得到三十雅幣及一支鮮花

這個回文也代表著您已經看過了版規而且肯遵守版規


本活動出現在插件、模組、教學三區,用於收集各區的意見

共有三篇活動文,每人每篇皆可回文取得獎勵

即是會員在三區的活動文中發表了不同的意見後,最多可得到三次獎勵



另外,此帖內犯版規的回文一律加倍處罰



版主以死 有事燒紙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08 01:01 |
真.血殺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5 鮮花 x43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大概讀了一遍.
其實只要有規矩的發文章,不灌水之類的.
就不會觸犯了版規@_@.
*多充實文章內容,真的非常重要.
看到一堆人文章就隨便打打就發出來...或是連個圖都沒有..
希望一些人可以改進改進^.^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但願如此


最新動態: CQB M4A1 On 2 Animations

無名已重新啟動 , 歡迎大家來逛^^.點此前往

總覺得 , 看著我學習的地方開始就這樣慢慢的沒落 , 好感慨.

唉...以後都會把模組丟到無名或者是香蕉.

反正遲早有一天會離開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1-09-08 19:59 |
chen855067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萬用回文(例:這好帥、不錯喔、感謝分享、威望不夠)
惡意灌水(垃圾回覆、複製文、純表情或符號等)
=>扣10~50雅幣不等(視灌水程度)
=>倍增計算(連回灌水、複製灌水、多次使用相同或近似字眼灌水)
=>禁言(嚴重情況)
========以上為文中部分=========

只有罰$沒有什麼用吧

如果行,依次數來罰(一次比一次罰的高,或是禁言。就是罰重一點)

大家比較不會灌水吧

這只是我的想法,謝謝


9/26

前幾天在CS討論區有連續灌水(三篇)

請問是哪一位版大處理??



日期:某一天

5F的辦法至少對多數人有用

沒辦法就減少權利


[ 此文章被chen855067在2011-10-13 19:51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討論區請找討論區的版主


知道的就是知道,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
反正就是這樣而已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08 20:00 |
lemon_gu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是這樣
版規很不錯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剛好10個字的無意義回文呢...下次看到就扣錢~


lemon gun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美國ATT用戶 | Posted:2011-09-10 09:20 |
cplnam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現在版規更新了(比以前完整),表示檢舉的模式要注意了...
我看完新版規後,還是原創方便...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原創方便?是指原創回文嗎^^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10 13:21 |
cs_librar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封帳號 沒有用吧,
我覺得封IP比較實在..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對於電腦高手來說...其實封帳號和封IP...2個都沒用


盜文,即是 "垃圾" 不如的傢伙.. :)
拒絕 "Amxx" 反邊 Sma 那這樣以後就沒人想發Amxx ...
因為根本沒有保障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18 01:28 |
yusang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7/9/2011-新版规发布,|看版规、留意见、收雅币(插件区专帖)
都感覺這個板很好用
希望板竹好好管理
我有很多插件都在這裏找喔!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板竹是什麼?=w=


大家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6 樓] From:IANA保留地址 | Posted:2011-09-19 21:14 |
s2242473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希望版主可以認真抓灌水文的人 
因為看了很想...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認真抓的話...抓不完的...因為太多了ˊˋ


獻花 x1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25 11:58 |
willychu636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為何不扣威望而扣雅幣?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不扣威望是因為系統會出錯


NOTFAKE論壇:http://notf...org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1-09-27 10:59 |
hjk846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到眼睛快脫窗了..大致 表情 都看懂了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ChaosX) | 理由: 眼睛還好吧...既然看懂了就別違規喔~


[url]null[/url]
獻花 x1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10-10 16:31 |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34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