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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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教各位无擦撞车祸...谢谢
大家兔年好,小弟一件事请教,周五晚上我开车要去接老婆回家,行经承德路在南京西路待转区等左转,待转间后方车按了3声喇叭,我以为变左转灯了,车子入D档时,只划了二,三十公分,看到还没变灯,但车已突出来了,看了对面车都还很远,索性想说直接过了,但车才刚踩油门就看到对面快车道和临道有3台骑超快的机车,速度很快,但距离还很远约对面红绿灯前第1个电线杆的位置,我直觉油门到底左转了,过了感觉没任何事,后来载老婆回家走同一路线回去看到对面有救护车,我心想出事了,就先载我老婆回去再去现场途中打了电话叫我当书记官的姐姐也去,到了现场直接问对方什么情形,警察叫我去中兴医院再说... 后来到了医院看到对方2手臂擦伤,右膝盖擦伤,无什大碍,但走路看起来很痛,警察问他们骑多快,对方说60~70km ,(但划行了40公尺,感觉不太合理),但还是超速,又问他说怎最后停在快车道上,是骑快车道吗?对方说是摔车后划的,后跟我说,你怎没等左转灯呢,也没听我讲,就说等对方家长来在处理,因对方才刚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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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1 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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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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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各个人臆测和阅读楼主文字后 的感想 1.路权是在哪一方 ->如果路权在他方,那你显有过失 2.你鸣拉喇叭 是不是就可以减轻责任 ->鸣喇叭是提醒对方注意,自己也应该善尽回避危险的发生,所以并非绝对 3.无感擦撞,非无擦撞车祸, ->如果依楼主所称,无擦撞何来车祸,仅一可能 机车驾驶自己造成 但系为何原因,恐仍回归到楼主误判红绿灯号志所致,所以与有原因力 固,恐是楼主你没有感觉,而非楼主所述无擦撞车祸,若你无擦撞责任 系机车驾驶人自行导致,则依前面所说,楼主仍与有过失(误判灯号) 4.楼主在事件发生后先在家人回家后 再到现场 有无刑法185-4肇事逃逸追究 ->看起似乎似有,概因该刑法条文系在要求驾驶人若在肇事后,能留在原地救助伤患 楼主返家后再至现场,可能有讨论余地,请询问贵姐,若警询没问起 请留意笔录制作有无 写进去 这是非告诉乃论罪 主要构成要件有二 一.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例如开车或骑机车因而肇事,包含故意或过失之情形。 二. 致人死伤而逃逸:包含受伤与死亡之情形,若仅为车损则不构成本条之情形,而逃逸通常为肇事后未下车察看或于查看后未立即将伤者送医,反而加速离去之情形。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cs_id=44&cd_id=412 5.撞到人后,要赔偿东西吗 ->刑事犯罪上,依楼主所提供情形来说,你可能是过失,按刑法过失毁损,不罚 惟刑法不处罚,不代表无民事赔偿责任,请询问贵姐,贵姐知之甚详,民法第184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民法第193不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损害赔偿 6.违反交通法规是否代表得认栽 ->这你得求助贵姐之实务经验,如果你能证明纵然你善尽注意和回避的义务,该件车祸仍会发生,这或许就不能算在你头上,但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车祸,实务通常不许主张信赖原则 违规号志转弯,依您所言,后方机车距离你很远,亦应采取回避措施,避免车祸发生,若是机车驾驶见状却加速闯越,则该机车驾驶是加速车祸风险之实现,显有过失,两人得依交通事故鉴定后责任比例分配 7.按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事故员警除应就助伤患外,并应对肇事驾驶实施酒精测试,并依交通事故处理通常原则制作现场鉴定图 ->这些贵姐应该会知道,因为这些仅系小的我的周遭人所遇过的印象,若无这些,将来你举证会费力一些,恐形成各说各话,到最后仍得申请交通事故鉴定,详细的请讨教贵姐 他的经验比我的臆测有用十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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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1 0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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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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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楼主 ,您好,很感谢您有耐心的看我这落落长的文章,且不厌其烦的为我解释这么多... 1.路权是属于对方的因为他是直行车,我是转弯车,我就是输在这一点... 2.当时我并没按喇叭,因为当时从我车子是斜的,从我的角度只看到靠近内线第二线道有2台车,距离还很远,所以我没按喇叭直接加速弯过去,后来才知原来他们是一起的有3台车,后来我臆测那第3台车应是在最内线道,且有安全岛跟路灯,所以我没看到,且警察当时有道路测量,他是摔停在内线道... 3.至于擦撞部份,嗯...这是我买的第2台车...开了半年,目前全车身零擦痕,警察后来有全车查看和拍照......在后来对方父亲刚来的时后,警察跟他父亲说,我没撞到他,对方小孩这时说,对阿...被吓到,就按紧煞车,然后想闪车,有压车的动作,就出去了,(一般我个人经验,车身保持直的,煞车锁死,顶多直线划行,但车身只要一斜,车马上就划垒了) 至于肇事逃逸部份,以上述的第二点说的有2台车,距离还很远,所以我当时以为没事,根本不知有人摔车,也没摔车的声音,那是10分钟后从老婆家要开回我家,走同一路线,有看到救护车,心想不会吧,怎会摔车了,不是还很远,那2台至离停车禁止线不是还有20几公尺,原来是3台车...所以我才先载他们回去,马上又回现场去问状况... 4.同第3点我原先不知有事故了,要不就会当场停下来看,不会后来又到现场去问警方了,警察跟我姐是说,还好我有自己去找警察,要不然会更麻烦了,所以肇事逃逸部份警察跟对方都没有提,倒是我老婆跟我朋友都说,根本连擦都没有擦到,你自己去跟警查说干嘛,这样的话,只要在我车附近没擦到,自己摔车的我不都要一个一个下来看,一个一个赔了,不过我认为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说不过去,毕竟是我违规造成他的摔车,现在只是双方都有违规,判赔比例问题而以... 5.关于对方说衣服啦,裤子啦,围巾啦,背包啦,全都是名牌,这部份我姐是说不赔,顶多医药费和车子维修费而以,今早有我老婆有打电话去给对方父亲,我老婆跟他说我们有找保险公司处理,对方说本来就得找保险公司,自己私下讲讲都讲不清楚,后又说再请我们保险公司去他去的车行了解车况,我老婆说那全交给保险公司啰...跟昨晚又有点不同,当然啰...全交给保险公司是最好的... 6.shl651029 楼主您看错了,是对向车,如果是后方车,又是机车,又是左转道,且我已停很久了,那就换我要叫他赔了... 7.讲到这个...我就有点无言了,当时他没对我进行酒测,也没制作笔录,只说我怎不等左转灯亮再走,我问他要不要作笔录,他说先去医院了解伤者再说,到医院我看完伤者,看到他在画现场鉴定图,我问他怎上面没他的车也没我的车,他说2台车都驶离现场,所以没办法作现场了,只画了机车划行路线跟摔停位置,我再问他要不要作笔录,(因为我知道警察有问他另2个同伙一些话,我也想解释当时状况),警察还是很用心的在画图,没作什回应... 另外...shl651029 楼主,这晚了还没睡,对小弟回应这多,感恩不尽,还请多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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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1 1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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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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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下午有去Honda跟业代办理出险的事宜,我保险直接找Honda用的,我有问业代一些资讯,他说跟本不用我出面谈协调部份,我问业代说如果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理赔金额怎么办?他是说对方如不满要告也是告保险公司,到时跟我就没关系了,这是真的吗? 我保全险保,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就好,后来保险公司有专人打来跟我联络,问了一下当时的情形,我全部很详细的跟他说了,他是说机车部份会赔偿,但住院部份人车没相撞,照常理是不赔的,他说会跟警方联系调当时的影带... 我是有问保险公司一样的问题,到时真不用出面吗?他是说,最好还是要啦,至少关心一下对方伤势,我说:我当然知道,一早就有打去关心了,对方也是没有很不高兴说:没什大碍,都皮肉伤,走起路来很痛而以...... 希望到时能和解顺利,不要有什纠缠才好,以后真的不抢快了,后面有人按我喇叭,如还没变灯,就下车教一下后方的喇叭手,怎么看灯号好了...k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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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1 1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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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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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客气啦 开板楼大 我说第4点,是因为出于国考生本能反应,要您注意笔录内容,非要您去提起这各 如有造成误解 真是抱歉. 保险部分的话,这部份保险法 我并不懂,因为法律这东西,方向一错 解释出来的就会完全离题,保险公司在汽车产物险范围内,负有理赔责任 ,不在保险范围内,他就不赔这是当然之理,所以若赔偿无法填补损害,保险公司会认为理赔责任已尽,余由行为人自行赔偿 也因为您交保险费给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跟对方会就理赔作协议并订下赔偿的契约 如金额未能彼此满意,就赔偿金额走上诉讼,可能会去界定过失比例上之负担(我猜 因为我不懂),您可能会是关系人(证人吧),询问贵姐会更正确,诉讼法我也不行 要不要出面,嗯 应该是后的诚意要解决问题,在通常刑事庭的法官这方面,会是量刑参考重要因素,民事庭方面 也多少有给法官认为你是有诚心要解决纷争 万一真有诉讼,会有利于你,贵姐这方面当然是你最好的询问求证管道 另外关于对方说衣服啦,裤子啦,围巾啦,背包啦,全都是名牌,这部份贵姐是说不赔,顶多医药费和车子维修费,这我表示尊重,在小的个人想法,如果我是伤者 我会想要你加减赔一点 因为这事谁都不愿意,法律人会在先考虑自己之下再想到别人,这事当然,我的小看法,表达你愿意负责 但释出善意表示 您也是受薪阶级 扶养负担也不小,对方既然财力也属富裕 请他也否给您方便酌收一些,并送上水果表示关心 请他打各您可以接受的范围 我想也许他会在您的这么大善意下,也许不用赔也说不定,当然这仅是我的小看法,您要循着最有利的方法去作,不要被我这唠叨的文字所扰 因为我是南部人 很少到台北,所以对台北的路完全不熟,在用猜的情形可能错误百出 也因为是半夜回答,也许理解力下降,回答疏漏 也请包涵 公务员执行公务难免疏漏,在不增加自己困扰下,对于理解员警辛劳,能多一些体谅,纷争少一点,对大家都好 也祝您 问题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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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1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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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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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大您好,您太客气了啦,能对我不厌其烦的解释这多,我已不胜感激,哪来的误解与抱歉... 现有个困扰是,现问我姐,她回答的是有点模拟两可,感觉上是要等对方有什动作,她再什动作,因为对方都还没回来台北,现问她,他也只能以经验来说,她是说...这种的case一般都是和解掉... 之前忘了补述,今有问保险公司衣物毁损这一块,保险公司是说,只要拿的出当时购买的发票,都会赔... 我原本就有打算买个水果去探望一下,因为我也有2个小孩,将心比心,如果是我的小孩我也会很心疼,且态度可能没法像对方这么客气了,对方态度其实是没多大脾气,也没责怪什么,算不错了... 所以该做的我还是会做... 其实事出必有因,我对警察稍有怨言,是因为在数年前我父亲的一场机车对撞车祸,导致现2个膝盖受损,到现在每个月要去医院打关节液,当时我父亲要去在延平北路上的污水处理场打网球,在左转时被对方一位骑50C.C.的女学生撞到,我解释一下当时的路况,那地方是左右各2现道,靠污水处理场那还多1道是整排停车位,整个路口红绿灯长至少30公尺以上,我爸已左转到停车位的那个线道,还是被撞到后轮,整个排气管都弯到后轮不能动,地上也没任何煞车痕,等于是没减速撞的... 当时警察只认定我爸是左转车未礼让直行车,就是所谓路权的问题,也不管已经完全过了还是被撞,也不看有无煞车痕,这当时都有跟警察反应,但都是继续画他的现场鉴定图,作笔录时跟那女学生2个人关在警车内,窗户关起来作笔录,我妈后来才来看到这情形,还故意大声说...作笔录就作笔录干嘛关在警车内怕人知道... 后来是私下和解,当时好像没有机车强制险,就赔了对方,医药费和机车维修费13000,我们的部份自己负责,给完之后,对方家长还觉不够,要求再给(忘了要求再给多少的赔偿费),我爸就很生气跟对方说,要告就去告,但对方后来好像也没提告了... 我个人的感觉是台湾路权这部份有点暇疵,后方车撞前方车几乎都是错的一方,我或是我朋友开车出去,常遇到前方车在龟速,如按他喇叭,好的人是油门全放掉,开的更慢,更狠的是直接紧急煞车,让你撞上去,目前是都还没有撞上去过,还好是现已开发出行车记录器了,但不是很多车都有装的,真的撞到还是要认赔...(我车上也有装,但事发那天只有开机忘了按录影)... 大车撞小车也大多是大车错,我家住延平北路上,一些机车啦,脚踏车变换车道是不管后面的车,整路上飘来飘去,有时巷子出来也不看,直接大转弯出来,导至直行车要紧急煞车, 按喇叭,他就问候你母亲一下......真不知要说什么 另部份警察也有性别歧视,我以前18,19岁时常被警察警察拦下来无故开单,(我没违规喔), 还一副凶神恶煞的脸...什么车身不洁啦,超速啦(拜托,我那时还骑不到40km),啥都想的出来,看到媚媚被拦,就不一样了,有说有笑滴,真的违规了,也没看到警察开单... 怪只怪当时年纪小,又什都不懂,看到警察就怕,不敢据理力争... 呵呵...抱歉叨念了这么多...只是很少看到像你这热心的人,肯为我抽空解释这多,因为这个(请教各位无擦撞车祸)的话题,我也贴在别的法律论坛,目前没任何人回应...您是唯一回答的一个,还解释的这么详尽,看您上述您是国考生,仅祝您考试顺利啰... 对了看您的ID是651029,您是65年10月29日生吗?我是64年10月27日,呵呵,一样是天蝎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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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2 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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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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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姊所说的模棱两可,我想应该是所谓的见招拆招,如果走民事诉讼,应该就会去走所谓的法律要件的事实认定,然后去做所谓的阻断要件成立(让所谓的原告之诉无理由,法院认定无此事实,败诉驳回),或者是不能阻却法律要件,事实成立,但依情形对方与有过失,而减免你应赔偿的金额, 另一个情形,我猜测是不走法院,当事人合意和平协议解决,就赔偿金额作协议达成后就此做成契约,你交付赔偿金 ,他因为取得偿金,这件民事赔偿就此落幕(所谓私下和解),再另一种情形,他告上法院.法官会依事件种类命两造进行所谓强制调解 调解不成立,案件就由法官依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在开庭中 原告认为好像程序太冗长 向法官提出法庭外和解(亦前述所谓私下和解),或者法官在开庭中提出解决方法,询问两造是否同意,如两造同意 法官会在审判笔录做此纪录,然后案件结束,而不下半决,被告依法庭上法官所定方法内容履行,如不履行 原告可以执此审判笔录,向地院执行处声请强制执行笔录内容(这是所谓的法庭和解,这种和解和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意味除特别情形,不得再上诉救济>). 现在交通拥塞,且科技日新月异,汽机车性能提升甚多,意外就多啦,现在虽然公用摄影机众多,但都是固定式,因此,不见得发生事故当场有可以证明事故的摄影机,因为公家的公帑也流行COSTDOWN,所以要靠自己证明,所以装行车纪录器安装要确认拍的清楚,否则纵然有拍影片不清 万一走上法庭,法官勘验影像内容模糊不清,他也不能就认为原告举正事实明确,而为原告胜诉判决,角度要能涵摄大一点范围,另外记得要CHECK有没有开机,没开机一切都是多言 警察多数是不错的,但少数会扮猪吃老虎,但别靠着法条说可以怎样 就想怎样 因为它会拦你多数都有你没注意的行政违规,大车撞小车,大多是大车错,在台湾我会说也许是,但如果大车都有配备行车纪录器,拍到是小车乱钻,情形将另你改观,台湾有法律 没错 他是用来保护好人 守法的人,前提是这人得是熟稔法律,否则形同具文,如果在美国你铁定不会这样想,因为被美国影集影响,还有美国法律也许罚则重 最后,警察笔录记载最初最接近事实,所以务求正确,特别是有关系到自己有利部分 如有记载你认为偏离事实过大,请你一定要要求警察更正,最明显的就是最近的军法枪决案,别依着法律规定就可以放心而为,因为我的简单想法法律是因人设事,那人结果通常都已经变天使拉,如有名条款王迎先条款(刑事诉讼法),彭婉如条款(刑事诉讼法)许阿桂条款(刑事诉讼法),这些都是前人血泪换来的,询问令姐她如果有时间跟你说故事的话,这些都是跟所谓的人权有关的刑事法律,扯远拉,同星座 还真巧 您的经验化成我的见闻,彼此 彼此 ,就祝您新年顺顺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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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2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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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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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有违规,次车道,未让行 对方超速,主车道, 虽未撞到,但不能说无原因关系(这一点调看影片) 有三种责任 刑事:驾驶车辆违规致过失伤害或肇逃(有主张未知) 民事:侵权 行政:交通违规(罚单) 仅民事部分可以保险(车十人十意外?) 对方:仅违规(超速) 所以,建议谈和解较优,至于金额,可以谈的. ............ 可以先确定事实,是车已行违规转出,而机车因超速未及停下,致机车倒地人受伤? 若如此,则责任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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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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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04 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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