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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o7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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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刑法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是抽象危險犯或具體危險犯?
刑法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是抽象危險犯或具體危險犯?
學說各異~~感覺都各有不妥之處
學者批評採抽象危險犯的理由(本人也贊同此點)
因此係採具體危險犯,但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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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2010-10-13 03:05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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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爭議但是抽象危險比較妥適!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10-13 13:08 |
jacko7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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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我也覺得抽象危險較妥~~
但現實中~我上述的問題不是很有……
如果一直執著於抽象危險~~
那乙女的行為就完全無罪~~
以後聰明的人就這樣做就好拉~~
沒有補救之方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2010-10-14 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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