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218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van1475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唯﹏爱轩 于 2010-09-02 00:0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报酬又没有,态度又差,谁会教你?除非是个傻瓜

义工都是没有报酬...又有人做??难到他们是个傻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9-02 16:14 |
唯﹏爱轩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至少他们服务的人不会态度这么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9-02 16:20 |
唯﹏爱轩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有 不要用口语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chuchung712) | 理由: 请勿同一时间连回否则作灌水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9-02 16:21 |
SNMK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原点回归原点回归
分类版主
级别: 分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8 鲜花 x19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唯﹏爱轩 于 2010-09-02 16:2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还有 不要用口语


哦,这帖吵的挺大的




以及

请善用编辑功能,

下面是引用 唯﹏爱轩 于 2010-09-02 16:21 发表的: 到引言文
还有 不要用口语
下面是引用 唯﹏爱轩 于 2010-09-02 16:20 发表的: 到引言文
至少他们服务的人不会态度这么差[/quote]

两篇同一时间回有什么目的, 赚0.4威望吗,

请修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9-02 16:25 |
ivan1475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唯﹏爱轩 于 2010-09-02 16:2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至少他们服务的人不会态度这么差

至少他们服务的人不会态度这么差<-----请问我一定要别人教我吗??
他们喜欢的可能不教.!你明没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9-02 16:31 |
ivan1475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于 2010-09-02 00:0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现在是你有求于人

先检查你自己的语气




中学有教"招人"之解释?
你读的是什么中学?

叫你用书面语
不是书面语口语混合
这是台湾的论坛

没报酬 = 义务性质
顶楼有没有说有报酬?
另外 招人、自愿 跟 义务没关系
不要混为一谈
「请你想清楚先说好吗?>!」


现在是你有求于人<----我有求人吗??我只是问有没有人教教我!!
先检查你自己的语气<---请引用给我看我的语气如何
没报酬 = 义务性质<---是
顶楼有没有说有报酬?<--我说没有是因为想有心的人教..可能教到我明白
另外 招人、自愿 跟 义务没关<---没关??自愿是不要报酬...跟义务?? 义务=不要报酬帮别人.!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chuchung712) | 理由: 请勿连回否则作灌水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9-02 16:38 |
SNMK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原点回归原点回归
分类版主
级别: 分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8 鲜花 x19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ivan147591 于 2010-09-02 16:3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现在是你有求于人<----我有求人吗??我只是问有没有人教教我!!
先检查你自己的语气<---请引用给我看我的语气如何
没报酬 = 义务性质<---是
顶楼有没有说有报酬?<--我说没有是因为想有心的人教..可能教到我明白
另外 招人、自愿 跟 义务没关<---没关??自愿是不要报酬...跟义务?? 义务=不要报酬帮别人.!


您也是 , 请善用编辑功能= =

请将两个回文合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9-02 16:41 |
ivan1475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pcpc305305 于 2010-09-02 16:4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您也是 , 请善用编辑功能= =

请将两个回文合并。

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
要分开给他们看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9-02 16:43 |
chuchung712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特殊贡献奖-2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74 鲜花 x1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ivan147591 于 2010-09-02 16:38 发表的 :
现在是你有求于人<----我有求人吗??我只是问有没有人教教我!!
先检查你自己的语气<---请引用给我看我的语气如何
没报酬 = 义务性质<---是
顶楼有没有说有报酬?<--我说没有是因为想有心的人教..可能教到我明白
另外 招人、自愿 跟 义务没关<---没关??自愿是不要报酬...跟义务?? 义务=不要报酬帮别人.!
请人教 = 有求于人
不是有开口说个「求」字才叫有求于人

下面是引用 ivan147591 于 2010-09-01 13:37 发表的 :
咩叫做招人教牙?
上网搵到我会系到叫人教牙?
如果这都不叫语气差的话
相信没有态度温和的人了

自愿 =/= 义务
有目的的也可叫作自愿
自愿是跟强逼相对
但有报酬并不代表强逼


没有理想的世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10-09-02 16:48 |
ivan14759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于 2010-09-02 16:4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请人教 = 有求于人
不是有开口说个「求」字才叫有求于人


如果这都不叫语气差的话
相信没有态度温和的人了

自愿 =/= 义务
有目的的也可叫作自愿
自愿是跟强逼相对
但有报酬并不代表强逼



请人教 = 有求于人
不是有开口说个「求」字才叫有求于人 <--好的

有目的的也可叫作自愿<---我不知道教我的有没有目的
但有报酬并不代表强逼<---如果我真的强逼是不是要强逼这论坛的多位会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9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9-02 16:54 |

<<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3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