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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刑法 毀棄損害罪
台北縣一名張姓男子開車經過新店市花園一路時,不小心撞到鄰居養的臘腸狗,造成牠後腿骨折,鄰居控告他毀損;檢方則認定,臘腸狗沒有死亡,沒有達到「不堪使用」的程度,全案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張男在4月19日晚間開車返回花園新城的家,不小心在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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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學習嚴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給所有網友:沉默不語是雙輸,踴躍發表是雙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13 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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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未達毀損程度
主觀也只是過失
應該沒有刑責才對.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22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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