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ii810638 于 2010-06-30 17:50 发表的 刑诉考古题练习:
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及
99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试题 代号:50280
等 别: 高员三级
類 科: 法律政风
科 目: 刑事诉讼法
.......
一、
1.公诉罪起诉甲所以也同时起诉乙→共同被告
2.侦讯时乙之自白,甲不在场,甲之对质权未受保护
3.共同被告,不能作为证人,否则所得证言违反到证人本身之缄默权
4.法官最后采认
乙在检察官面前所为之陈述,作为甲有罪证据之一。→ 文字陷阱
乙在检察官面前所为的那些陈述,没有经过甲的对质,审判时又违反到证人本身的缄默权所得来,双重瑕疵,采证违法。
二、
顺便听到的可以作为证据。
有争议的是另案监听,有人说可以当作证据有人主张不行,但是本题并
不属于另案,所以合法。
三、
1.受命法官之裁定已经过在场权+交互诘问,所以没违法
2.检察官的异议 → 偶不猪到
四、
简易程序不得上诉第三审(为免争议,学者建议简易程序限376使得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