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859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cad197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安樂死該合法化嗎?
安樂死該合法化嗎?
變成植物人後,都無法自己表達意思,當然別人也無權決定生死

現在的政府大部份的做法我不同意,但這一點我認為是合理的
沒必要其它國家反對我們就不敢做呀

成為植物人一段時間後,才能讓家屬申請安樂死,應該是較好的選擇吧
以經給了一段時間的考慮與等待奇績的時間了,家屬當然也有選擇的權利呀,再逐步開放讓頸椎受傷者自行決定
 家屬如果沒辦法好好照顧患者,這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法
或讓植物人自己來決定
植物人還是可以用眼神來表達他的意見
他的眼睛還可以動
或讓3個長輩申請同意

醫生盼修法 讓末期病人能善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4/5/2d0p0.html

這跟本是錯誤的法律加上醫生誤解法律又不敢負責所産生的社會奇怪現象
裡面說「國外醫生看到台灣的情況,不解為何要把病人折磨成這樣」
請問我們與外國比那個較重視人權

夫幫病妻自殺 哭著報警
http://udn.com/NEWS/SOCIE...1564.shtml
她應該痛苦的活著還是有尊嚴的死...........................
久病厭世而自殺的新聞太多了
甚至撞火車自殺的一堆,反而死無全屍還造成交通的困擾

人生悲歌 老夫殺久病愛妻 2010/12/27


你贊成讓植物人安樂死嗎?
http://pk.ixpanel.co...?id=449

 萬物皆有一滅,何必執於生死
沒有希望的人生,不能稱之為人
不必凡事以人為本,人也是萬物之一
如果活著會為他人痛苦,何不學習聖人捨己存道

一個植物人一個月醫療費最少6萬以上,那還是最便宜的醫療機構
放著不管的那種,也一堆清寒家庭中的植物人被丟在安養院無法處理

反對安樂死的人,知道植物人的痛苦嗎,躺在床上什麼都不能做,每天吃一樣的東西
安養院就有家屬試過,整天除了吃飯和上廁所其他時間都躺在床上,結果不到三天就受不了.

所以可想而知她們並非是幸福的
有時院內的工作人員和家屬自己也都會懷疑要幫植物人照顧的那麼好嗎?如果照顧不好讓她早日往生對於家屬來說可以減輕很多經濟的負擔和心理的壓力,對他自己來說或許也是一種解脫,但如果照顧的很好則要讓她們繼續如此度日很久
累的其實是家人, 安樂死不只是讓病患解脫, 也是讓家屬解脫

如果不是年薪百萬以上的人,應該也沒資格討論植物人的人權
因為就算給社褔機構照顧,也是用國家或民間團體資源,成為拖累財政的原因之一
社會弱勢者太多了,政府不想花錢照顧又不肯讓安樂死合法化讓他們一路好走,這樣很奇怪

以前老師就在班上討論這個問題,說到一個植物人家屬在照顧他,但那個植物人卻跟鄰居托夢抱怨
抱怨活的那麼痛苦,背部也長滿褥瘡,家人卻一直不讓他死,他拜託鄰居跟他家人講他很想死
但鄰居也不敢講什麼,只說要多多幫他翻身而己

一個你一定得知道的小故事
http://tw.myblog.yahoo.com/rainbow-insummer...rev=5554&l=a&fid=38

他到處去拜訪貧困的植物人家庭。
在台北,他發現被棄置在幽暗、腐臭角落的植物人;
在台中,他看到全身長滿褥瘡的植物人,
傷口鑽出十多條又肥又大的蛆;還有一次在花蓮,
他看到一個植物人瘦的只剩一把枯骨,躺在糞便與餿水中,讓曹慶再也忍不住溼了眼眶,
誓言要為他們找回為一個「人」的尊嚴。

但這些只有一個結論,更多的資源被用在似乎沒有希望的人身上
還要有人肯當志工幫忙
各縣市每個月都欠幾億元到幾十億的健保費
不知有多少是用在照顧這些沒有明天的人身上
如果自己不能負擔要丟給政府,又要說他有人權而不做任何決定
這是很不負責的說法
志工本人也當過呀
優先選擇:「還有辦法進步的事來做」不是更好嗎?

分享一部電影:

                                           
登峰造擊
Million Dollar Baby

片中女主角頸椎受傷後也等於是廢人一個了,因為褥瘡而把腳切除了,想死的決心堅定,不惜咬舌自盡,但于腐的基督教神父卻還是堅持不讓他死,終於男主角下了痛苦的決定..........

看了以後可以自己想想安樂死的合法性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12-29 10:2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18 10:58 |
hjdmjmuc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以為即然無力(不肯)照顧好他們
而他們又確實沒有重生的希望
為何還要用偽善來傷害他們的身心
只為了得到虛名?
當心日後有惡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06-18 11:49 |
bugatti1024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8 鮮花 x367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是贊成的,不過法規內容裡的限定條件一定會引起很大的爭議!!

台灣人現在什麼都反,有些反死刑有些反其他的...

要是有人提出這個問題的話八成又會跑出個"反XX聯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18 11:55 |
柴香華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4 鮮花 x150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在有 " 一定條件下 " 執行 ~ 我贊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06 05:41 |
toddstill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該合法
但是相關規劃要做好
免得被拿來做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7-07 11:18 |
monkey840111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安樂死要看個人意願!!!
不能決定讓別人還楚死我們!!!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9 14:20 |
IJRUB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支持安樂死!!!!
人活著沒尊嚴,還像個人嗎?
與其活活的痛死,為何不能給麻藥讓他安穩中死去呢
自己的生命最終還能自己決定,是一種幸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08-11 21:31 |
kwokhu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讚成,人是有人權的,他想安樂死也是人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香港城市電訊 | Posted:2010-08-30 10:22 |
fenris52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支持安樂死!!!!
個人以為即然無力(不肯)照顧好他們
而他們又確實沒有重生的希望
為何還要用偽善來傷害他們的身心
只為了得到虛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15 23:09 |
s200119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認為只是給人用另一方法自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香港有線寬頻 | Posted:2010-09-16 22:04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23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