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不构成妨害名誉??还要支付和解金、写道歉信??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090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iffy103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x
0
[求助] 不构成妨害名誉??还要支付和解金、写道歉信??
请问可以让我求助一下吗?帮家人问的,想听听各方意见~
拜托各位了~
人物
A男、B女、C男、D女(C男老婆)
(ABC均为同事)
A男与B女交往,A男发现B女竟同时与C男在一起,D女未知情~
因B女不停向A男借贷金钱最后翻脸,不认金钱往来,
A男得知人财两失,冲动邮寄匿名信与D女,
告知请注意B女与C男之间的交往、互动~
C男被老婆告知后,找A男算帐,BC不认交往~
原上司出面调解,最后A男承认邮寄匿名信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07 23:38 |
a4545111
级别:
小人物
x4
x35
分享:
▲
▼
刑法310诽谤罪之构成要件
「足以构成名誉毁损,具体事实概念,口头为之即可该当,客观上具备散布意图]
因已有律师指出,本罪最主要量衡之基础是客观要件上之散布是否构成,故并不成立。
第 346 条恐吓取财得利罪
「恐吓交付,意图为本人或他人不法所有,未遂罚之」
A男于法律上并无罪责,仅是道德层面,故其行为属正当性。
而C之行为若已造成当事人心生[畏惧]才能算恐吓行为成立,若有证据证明对方说过这些话且A男于报案中坦承C之言语已达到使他感到畏惧之情状,便能成立此罪。
自于不认金钱往来若非为诈术行为,自不构成诈欺,从民法论处
PS:有律师问律师就好了...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08 00:36 |
cash821
级别:
小人物
x0
x121
分享:
▲
▼
主要是在证据吧,C男差不多已经算恐吓了
只是建议你备妥录音,家里和电话,才有证据显示出C男有讲过
没证据很难告的成,不过我是不相信他认识角头,嘴炮而已吧
牛角面包我倒是吃过不少~~
x
1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
2010-06-08 07:28 |
miffy103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
最好是角头大哥会来理这种偷吃的鸟事~
只是对方不厌其烦的叫A男交付金钱~
现在是从30万、5万到包个红包给C男,
跟D女道歉一定不能少~
我们担心的是,一旦交付金钱,
后来再以各种理由叫A男再付呢?
一开始C男就是要30万,因为B女也向A男要30万~
就怕,包个红包只是先起个头吧~
「树无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
天下无敌」
我们确确实实体会到了~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08 09:38 |
miffy103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
感谢回覆,小女子受益良多~
不好意思,想要再请教各位~
C男登门入室与家中二老谈话,
原二老不知来访目的,只听C男说是A男同事,尔后述说交付金钱之事,
而当时只有二老与小弟在场,完全不知来龙去脉~
家庭成员在外知道后,
火速报警处理,告知警察说有人请我们交付金钱,否则找角头老大处理之类的,
让我们深感恐惧,担忧生命安全~
而警察到来后,先询问是否录音,没有就没办法处理~没多久就走了~
当时二老与小弟不敢请警察赶走C男,还让他尽说一些废话,
我们可以事后用擅闯民宅提告吗?
能否成立,有监视器照到C男进入住宅画面,警方也有看到C男坐在里面~
A男目前只打算付钱了事,若因被胁迫,(过程打算录音)
写和解书并注明支付和解金金额,能以此份文件告C男恐赫取财吗??
再恳求各位了,谢谢~
x
1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08 19:56 |
a4545111
级别:
小人物
x4
x35
分享:
▲
▼
刑法306之无故侵入住居罪,其成立要件为出于无故之行为,何为无故,则以具有所有权之人未行使同意下而擅自进入。
倘若是你开门让他进入,而所有人并未当场表示不许可,主观上已非构成无故要件,无法提告之。
刑讼之进行为改良式当事人主义,由诉讼之当事人提出证据来证明所述为实在。故若无举证便难以证明,最后仅能获得不起诉之处分。
建议在写和解书前,请先行录音,再考虑是否采法律途径。
x
1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08 21:03 |
miffy103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过了这么久,还是来回覆一下最后处理的状况~
对方最后提出六仟六赔偿金,A男决定认赔并道歉,我们也尊重他的决定~
A男与对方约C男住处附近警察局和解,
和解当天,我们四个人,带着C男的恐吓录音档与录音笔、收据与和解书,
提早一个小时到警察局,跟警察说明原委,
每位知悉后,都觉不可思议,我们可以提告了,何必理会~
基于A男考量日后还是同事,毕竟会碰到面,赔钱了事~
原本对方开口五万时,他就想付了,被我们阻止,
改为六仟六时,A男还是想付钱解决,
家人讨论后同意A男,一块到警局和解,警方也尊重我们不涉入~
C男与D女出现后,
我与A男对着D女,鞠躬九十度说对不起,说A男不应该这样做的~
还问了她一句,你觉得赔六仟六合理吗??
D女说,C男跟她说了,说好就好了~
既然D女也同意这个金额,我们也没话说了,
开始写和解书与收据,并说明事件就到此为止,
C男对两老说的话,我们有录音,
请C男不要再来找两老麻烦,
过程还是一直跟D女说对不起,
要离开时,再鞠躬九十度总共三次,
抬起头时,我问着C男,请问这样你满意吗?
C男说D女满意就好,他没有意见~
D女回说以后不要再这样了~便拿着钱转身离开~
此事件算和平落幕~
唉~上列供各位参考了,也谢谢大家的帮忙~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0-19 11:07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01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