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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585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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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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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请帮帮忙-票据法问题
问题:甲签发1张面额15万元支票,向乙购买1台电视,乙取得支票后,返家途中遗失支票,乙跟甲一起向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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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9 23:11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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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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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甲签发1张面额15万元支票,向乙购买1台电视,乙取得支票后,返家途中遗失支票,乙跟甲一起向付款银行止付,支票被丙拾到,将支票交付给丁,丁持票向银行请求付款被拒,银行在此票上盖"止付章"后退票:
1.甲可否用止付为由,对抗持票人丁?
2.丁将此止付支票转给戊,甲可否对抗戊?
请懂得大大帮帮忙,谢谢

个人想法:
依票据法第18条:票据丧失时,票据权利人得为止付之通知。但应于提出止付通知后五日内,向付款人提出己为声请公示催告之证明!
故题目中票据权利人乙,己向甲声请止付,故金融业见票据后,自然不需付款!(即盖止付章)票据自然失效!
失效之票据对丙、丁、戌皆无付款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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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10-04-10 00:01 |
lol585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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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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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大大的帮助,请问还有没有更完整的答案呢?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0 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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