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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1979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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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废死刑真的适当吗???  (人权团体凭什么要求废死刑)

图 1.



人权律师团体只想藉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藉此获利!
以下大部分资料为各网页收集的,不过大家想法都一样,没关系吧

死刑要改成终生监禁吗,那以后要逃狱的人可以比照钢铁人2  的电影情节办理了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坏事,这是人的惰性
特别是在一堆罪犯住的监狱,连好人也会被污染
之前不是也有爆发看守所卖烟、卖手拷钥史给犯人等的
给钱就可以像本片一样轻松的出来了
不懂,明明是垃圾,为何还要花钱养他们一辈子
还是说某个党派在监狱占多数比例,所以要让他们过好一点........

死刑犯狱中杀人 被起诉反获「免死金牌」
请看这两篇网址,一篇写被杀的人是另一受刑人,另一篇是杂役,自行判断有没有政治力介入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101900195,00.htm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today-so1.htm

死刑犯王志煌竟然狱中还在杀人,那个人差点死掉
想杀人的话拳头就是武器了,还需要另外找吗?只要没死随时有机会
废死联盟要全天候去狱中照顾死刑犯才能有发言权
现在去问废死联盟,看他们要讲什么话来反驳

杀人魔短时间出狱再犯案 被害家属:制度杀人

杀人犯陈昆明,在民国92年杀了两名小姊妹后,以「心神丧失」为由,在法院经过更五审的程序,被因何智辉行贿案被收押的法官蔡光治,从无期徒刑改判为12年有期徒刑,最后又因为减刑一半及扣除羁押期,让杀人犯陈昆明只关了一年多就出狱。
令人痛心的是,陈昆明竟然一出狱后再次犯下杀人案,被害人家属今天向国民党立委邱毅陈情,痛批「司法杀人」,并且要申请国赔。

竟还去向邱先生这种只会护主的**陈情,有用吗
现在五院院长都是国民党的人,改革了那么久还躺在立法院一堆案子
阳光法案呢?司法改革呢.......好样的
现在的法律与司法都这么不可靠了,怎么敢指望以后会更好???

我到现在一直以为台湾人权团体是哪个帮派或是堂口耶,可能还有死刑犯家属所组成0.0
让警察和检察官发言是否要废死刑,是否比较有公信力
天天看一堆罪犯,看到都烦了,假释和缓刑者的再犯率,该不该废死刑,问他们最准了啦

台湾罚的够轻了.....连贼跑进家把他打死自己都可能背过失杀人
如果在美国谁管你阿....跑到我家就能用散弹枪打你了
日本没走斑马线被撞死是早就不赔的了(自己想找死还要别人赔,合理吗)
台湾是到现在才改判成:来不及反应而撞死人时才无罪,民事赔偿可能还是有吧

我只能说台湾人每个人都很有人权@@!
只是变成不公平的人权了
侵犯他人过头了,就没资格有人权........合理吧

欧美有广大的土地可关终身监禁的犯人,这是前题
我们有吗?????????

基本的问题,以累犯的再犯罪率非常高的状况下,放出来后怎么保证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那以后是否也要说终身监禁的犯人快满了,审查也要宽松些,是吗?被逃狱了怎么办

然后再有机会出来杀其它人........................
这次的讨论范围是:罪证确凿、丧心病狂之人, 不会有误判的好吗

就算是以后法律与制度良好,也不该废死
因为一定会有「像杀白晓燕案的陈进兴一样的人,想试试死刑是什么感觉,那就给他试吧」
文明与法治比我们先进的美国不判死刑后反而杀人狂一堆
所以最近有个州又开始执行死刑了,证明这种人永远都有
以美国民主的程度都认为死刑是必要的,请欧美先管好自己再说吧

谢长廷帮助大恶人陈进兴辩护. 所持论点是:当社会罪恶之人都能保障在法庭有公平审判机会. 则司法廉能基础具足
请问有说恶性重大者还是应该保障他的生存权吗,你家附近住着陈进兴你敢出门吗

释迦牟尼佛 本身也杀一人救五百人的事迹,
佛陀正是抱着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而杀一救百
日本的井上日昭禅师杀了一位奸臣,替万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禅师说:「一杀多生通于禅。」

要心存善念~凡事能忍则忍~不能忍则无须再忍
法官也己忍无可忍才判死刑,王清峰怎能不尊重法官呢???


佛教中 杀一人以救万民也通佛法,请信佛的王 * 峰读熟点再发言


以上理论很早就听过了,光是Google就有66万多笔,台湾就有2万多笔,王清峰请不要断章取义
或是王清峰是里面说的「乘佛教」,那他把自己限制在佛这个字上,不懂变化,有何意义??????
难怪永远是「小」乘佛教

不正确的仁慈,是更深沈的残忍


太远的事就先别提了吧
住家附近的小混混,敢跟他打招呼吗,骑机车有时多看年青人一点,他瞄到你看他马上不爽

那被砍和被开枪的人谁负责呢?
要那些小混混赔吗,他出狱不被他砍就不错了啦

指证流氓 家门前遭活活打死
出狱后,持木棍活活打死
指证者在住家对面的商店内
更新日期:2010/04/07 04:11
他被打死应该算到警察头上吧,随便把证人的隐私外流
那以后谁还敢做证人,反而是犯罪者更猖狂

写信去警政署骂一骂啦

被告说感训时罹患躁郁症,但没有就医记录因此不采信
那这么说的话,只要就医几次装精神病就可以公然杀人不用被关是吗

诈领保险金 9个月杀3亲人 魔女求处3死刑 2010-04-08


最近废死刑联盟怎么突然不敢发言了呢?

说终身监禁可以让他们工作养活自己
那监狱用便宜的薪水抢走老百姓的工作,合理吗

如果硬是要吃闲饭的老大,工作全给小弟做
功劳全算到自己头上,监狱敢对他怎样???

叫小弟在外面好好照顾你喔

请问怎么保证废除死刑后,犯罪不会增加
废死联盟里有个网站是 怕死特派员  那表示死刑犯怕死,就该永远保护他们吗

欧美的监狱 ~真的可比拟5星级饭店水准  (好像是人民抗议所以才.............
挪威斥逾千万巨资建豪华监狱 堪比三星酒店
奢华度堪比“白宫” 中国豪华监狱大比拼
景气不好失业时一定会有一堆人想进去「享受一段时间」
幕后主谋是废死联盟吧,要用纳税人的钱保障犯人享受的权力,我真..............不要被废死联盟步步进逼

行刑前一刻... 死囚吓到腿软  2010/05/01

      如此可以证明,死刑的确有吓阻作用,还能防止犯罪,连死刑犯都吓成这样,那还有什么好反驳的呢,没死刑是没人会怕的

这个社会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坏人 为坏人想后路
连黑道都己变立委了,当然会弄一些对自己黑道势力有利的法律啦
说不定整个立法院也早就给黑道立委绑架了
(你不赞成这个法律吗,那你的家人的生命就......)

好一个黄赌毒黑道脑残政府!
脑残的黑道立委该提的是杀人合法化!

赌场对拉斯维加斯所造成的影响

类别          全美排名
 
自杀率        1
离婚率        1 
未婚生子率      4
逃漏税        1
堕胎率        3
强暴率        4
病态性赌徒比率    1
宣告破产率      3
与酒精相关的致死率  4
高中生辍学率     1
犯罪率           4
选举投票率     倒数第一


黑道统治的台中先把治安整顿好再说吧
现在是选举前黑道会安静一阵子,让选举对他们有利
等选后就不一定了喔

******************************************

白晓燕命案当时除了陈进兴羁押外
另一关系人在交保期间还趁隙杀人...

既然犯人就都不尊重被害者的人权了...
又干麻要尊重他们阿??

死刑反而还能让他身上的器官捐出遗爱人间,这不是更好, 多少人等器官等到含恨而终的......
累计犯案除一罪一罚,只能加到30年,也不太合理吧

而最重要的还是教育问题
台湾的教育已严重失衡 连带的价值观、道德感、社会责任...都快荡然无存
在一群野人面前谈法治?! 先说怎样学艋舺出人头地再来谈吧

媒体根本是社会犯罪新闻的帮凶

http://bbs-mychat.com/blog.php?uid=711539&tid=853362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11-18 16:03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2:02 |
toplux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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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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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王清峰 给那些坏蛋 断手断脚 然后强奸1万次 然后关在不见天日的地方 每天搞死他
如果他还是说 要帮她们下地狱 那我就觉得 OK 他真的是活佛转世
如果 说法不一 希望为他的言行负责 去101跳下来吧
(地狱不是你说要下就能下的生活与自由被侵犯才是真正地狱)他乃乃的 出门都有司机保镳保护 当然说话可以从肛门出来
那些侵犯他人的 那有资格跟人说人权 自由
我在假设一各 假设"野生动物保育类"全世界剩2只狮子跑了出来路上逛 不小心咬到王清峰的奶头 都不放开 沿路拖着走
打电话119.....请问 他会说 别救我 还是会说 HELP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2:43 |
front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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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团体我鄙视你们,假借清高,其实是犯罪集团的同路人
不懂为何不为奉公守法的老实人出头,而去帮十恶不赦的恶人
说~ 到底收了黑道份子的多少好处呀! 让你们一起下地狱下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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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问题,有人发文讨论过了......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27 23:57 |
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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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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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死刑 坚决反对

敢作奸犯科 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自己认真想想 你自己的亲人被无缘无故被杀了 你会要求法官 判个无期就行了 {受伤的不是自己就在那胡搞瞎搞 }
     
那现在经济那嚜差 叫个小弟杀人 给个安家费   或许比在外面找头路好些 反正又不会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超舜电信 | Posted:2010-03-30 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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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琬 于 2010-03-27 23:5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同样的问题,有人发文讨论过了......


是啊! 单单想到台湾怎么可能适用废死刑这个就够了.

不判死刑改判无期.....台湾地方这么小 哪来的地方关这些终身监禁的罪犯哩!
别开玩笑了.
当初提出来的时候 我以为这些人脑筋有毛病了说 表情表情


如果曾经 重来一次结果相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3-30 13:24 |
fishfl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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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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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提出来的时候..
整个傻眼..
这种制度不太适合台湾这种社会吧..
这样坏人都无法无天了吧..
他们在杀人的时候..就没有赋予死者选择的权利了..
凭甚么得到所谓的人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30 20:04 |
qoo1625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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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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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制度就摆在眼前,偏偏有人要去犯法,
最后我们在替这些知法犯法的人求饶,这不对吧0.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30 22:57 |
dancingboy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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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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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部分的人都和楼主有相同想法

但有些权利就是所谓的原权

在天赋人权的概念下

生命权是不可剥夺的

在回复正义的概念看来

当一个坏人把人杀了

你再把那个坏人杀了...

正义有真正回复了吗?

谢长廷为他辩护则是另一回事

辩护制度是为保障双方地位在法律上的对等

不论事实上他做了什么事都应受到法律在程序上的保障

举个例...不能任由警检栽赃或动用私刑

每个人都同意吧!

所以律师在嫌疑人于警局作笔录时

法律就会给予律师在场权

这不代表帮助坏人喔~~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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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ancingboy 于 2010-04-01 03:5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和楼主有相同想法

但有些权利就是所谓的原权

在天赋人权的概念下

生命权是不可剥夺的

在回复正义的概念看来

当一个坏人把人杀了

你再把那个坏人杀了...

正义有真正回复了吗?

谢长廷为他辩护则是另一回事

辩护制度是为保障双方地位在法律上的对等

不论事实上他做了什么事都应受到法律在程序上的保障

举个例...不能任由警检栽赃或动用私刑

每个人都同意吧!

所以律师在嫌疑人于警局作笔录时

法律就会给予律师在场权

这不代表帮助坏人喔~~

个人是不怎么认同红色的部分啦…

以下内容完全是个人观点,请斟酌是否要观看:

个人观点:
「生命权是不可剥夺的」:既然受害者的生命权被加害者忽视,那代表加害者不重视所谓的
"生命权",那社会将这加害者所不重视的"生命权"剥夺掉只是迎合这加害者的思想而已…
「正义有真正回复了吗?」:让加害者判死刑并不是全为了正义,而是为了"防范未然"…
如果杀人犯关个几年后放出来,没人敢保证他不会重蹈覆辙又去杀人…
"死刑"只是为了防止任何可能发生的悲剧之最终存在…"正义"只不过是个美名…

以下内容是回应楼主之发言:
「人权团体凭什么要求废死刑」:因为人权团体"盲目"地把那些罪大恶极之视为人类,
只因为他们的外观像个"人"…从不讨论他们的内在是否还算是"人"…


[ 此文章被a7811311622在2010-04-01 08:50重新编辑 ]


尚无签名,欢迎 [新增个性化签名]
献花 x2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4-01 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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