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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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释字107及释164和学者的补充,就已登记不动产,其物上请求权,不适用民法125规定,反推则未登记,则有消灭时效适用. 查本件不动产,未登记,经无权占有人占有超过15年,则所有人依民法767请求返还占有,占有人得主张时效抗辩.唯其占有是否符合时效取得,依民法第七百七十条(不动产之特别取得时效)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间和平、公然、继续占有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而其占有之始为善意并无过失者,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 仅取得登记权,尚未取得所有权.若占有10年符合770要件,亦仅取得登记权,而时效尚未超过15年,不可主张时效抗辩.此时,依请求或登记先后,决定是否有合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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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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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6 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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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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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看错问题了 这里有些解释希望对你有用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6%88%E6%BB%85%E6%99%82%E6%95%88依法理推论如下: 民法七百六十七条之物上返还请求权,其要件有 1.须为所有权人 2.占有人为无权占有 设甲有吉它一把,而乙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占有10年,依民法七百六十八条,乙取得所有权 依一物一权主义,甲既已非所有权人,自不得请求物上返还 于未登记之不动产亦然,而依此时效取得之要件,若占有人无所有之意思,甲自得主张返还吉他,时效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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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6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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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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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根本没有登记一事 动产,时效取得,时间一到,就有所有权.(原始取得) 不动产,时效取得,仅取得登记权利,且需有去主张才能生合法占有,但并未取得所有权. ................ 房屋,有人主张占地? 1仅买屋(已登记),地没买? 法定地上权?没给地租,是债务不履行,不是不当得利.(有法律原因,只是没给租金,欠债) 2屋地均买(已登记)?但有人主张地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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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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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7 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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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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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上说一个例子: 甲建商盖了一大楼,基地为A,(含有法定空地)后来分割为C(依法分割的),后又盖另一大楼(基地为B)(但将A的部分法地空地C算进来)(因为核照不用套法定空地图说),前后两建件,不同建案,不会一起审,两大楼都卖出,A大楼主张B大楼占有他的地.(拆屋还地)... 能找建商吗?请求权过了.这种案子在营建署是头痛案件. 所以不动产买卖,是一件大学问. 现在还有没有执照的房子(合法),但没有权状.(早先房子要盖很容易)建管前房子或都计前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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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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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7 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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