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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錢莊使用本票裁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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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caa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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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地下錢莊使用本票裁定問題?
地下錢莊將本票其中一張送法院裁定成功,我有反擊餘地嗎?(小弟跑路中...)
檢察官或法官如何認定 "地下錢莊"?可以測謊嗎!
情況如下:
1.我付利息早已超過本金..但無法提出證明.
2.當初本票簽兩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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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1-21 01:23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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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2.他有被你告的風險
3.警察都會這樣說(以事實提告都不會成立),以刑法的重利罪告他,說本票是強迫簽的,不然要對方提資金流向證明.(這樣你們會哥哥纏)
如果還有錢找大哥出面談折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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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
2009-11-21 08:21 |
8G9119
級別:
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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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前,個人也曾為了股票斷頭,三天內辦好70萬公務員貸款。
許多年後,錢已還清了。
但是目前光是幾家主動要借錢的銀行(主要是曾承辦過國民旅遊卡之銀行)
不斷透過簡訊及電話要求低利借錢,總數就將近200萬。
不過個人只有一句制式回答"公務員是不缺錢的"
"貪"字真是害人不淺,大大的遭遇也真"發人深省"
一個已懂得珍惜的公務員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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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知足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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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
2009-11-21 10:28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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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票裁定沒有即判力,有無異議或抗告,則持有票據人要舉證
1禁止背書轉讓,則發票人和持票人間,可以直接原因關係否認債權成立.
2主張有債權成立的人,必須主張舉證有債權.即持票人(地下錢莊)要主張有債權成立這件事.(不是發票人證明債權不存在)
3又分為本債及利息,所以利息是否違法法定最高,超過無請求權.
4至於是否涉及刑責,視其討債行為是否違法.通常不會.
5至於付利息早已超過本金,為消滅權利,當然由發票人證明.(不過,先讓持票人證明有債權成立,及利息存在),發票人再證明已付清了.
6最後,理清楚了,可以和解.(再法院上和解)若對方真的是地下錢莊,又有暴力行為,那是另一回事.(政府有開放當鋪,但利率超過民法的20%),對方是否是合法當鋪?(警察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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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答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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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9-11-21 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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