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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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连续犯已废除.所以应一行为一罚,一天一次,总计十次.每次依刑法1,行为时法处断.又修法后较重,刑2的从新从轻.全部依旧法,数罪并罚. 但因为如此一来,造成情轻罚重,罚了十次,故有人会讨论,是否有集合犯或接续犯的可能,仅论一行为,而以行为终了时之新法处断,只罚一次.方符合罚刑相当?或修法合并定执行刑时,采吸收多一点. (连续犯时,只是1又1/2次,现在却10次,....,可能是未来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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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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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7 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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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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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第二条(从旧从轻主义) 行为后法律有变更者,适用行为时之法律。但行为后之法律有利于行为人者,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 ..................................................... 刑法2,行为后法律有变更,因为一天一次,都用行为时法.1,2,3,4(旧法),5.6,7.8,9,10(新法),设5日生效.全部行为时法. 又同一法条,有轻重不同,有刑2的从旧从轻,唯新法轻重,不能用刑2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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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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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7 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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