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5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貸款精算師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台灣] 信用卡遲延利率 高得嚇人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
針對信用卡高循環利率,消基會出招,祭出消保法、民法及德國的判決,爭取「不小心遲繳的信用卡卡費」只能收取最高5%的利息,而不是適用最高20%的循環利息。

消基會認為,動用循環利率是指繳不起消費款項的人,要求延後付款支付給銀行利息,但不小心遲繳者,利率應適用民法最高不得超過5%規定。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德國實務判決對於遲延繳款利息,便規定不得超過基礎利率2.5%,且最高年利率不得超過4%。雖然我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5條規定:「持卡人如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遲誤繳款期限者,應依第三項約定計付循環信用利息,並同意貴行得依本約款收取違約金或催收費用,各帳單周期之違約金或催收費用之計算方式為…(各銀行得自行決定,但擬收取者應明定於契約,並應注意符合衡平原則)。」

因此,各銀行都依照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對遲繳的人收取循環利息,有銀行會放寬一、二天通融期,但也有銀行是持卡人只要遲一天繳款,就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銀行貸款精算師 理財理債教室 信用卡問題 歡迎來信或是到我空間逛逛
謹慎理財 信用無價 負債消費就是透支人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13 21: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50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