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y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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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可以免职行政院长
增修宪法2II,就是说总统此时不须行政院长的副署,那么当总统真的对行政院长免职时 1.从权力分立而言并无不妥 2.从宪法设计而言,并没有需要任何机关复决或能够事后制止的 比如并不需要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长也不能抗命不总辞,大法官更不能弹劾阻止宣布违宪(政治问题)
不过实务上总统大概都不会直接免职,尤其在总统跟国会多数同一党,大概是打电话叫院长自己总辞 但是当两者不同党时,总统是有权力免职该不同党的行政院长,正正因为这样,就会造成国会跟总统的冲突,这就是我国宪法的设计。
一般而言,是要靠宪政文化跟惯例让总统尊重国会,也就是总统原则上应该任命国会多数党为行政院长,否则国会即可提不信任案,接着总统再解散国会,然后重选国会。这就是以成本代价作为恐怖平衡的设计。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财富:30 (by winkor) | 理由: 对双首长制之政府体制述叙生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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