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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0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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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问民法第603-1条
第 603- 1 条 寄托物为代替物,如未约定其所有权移转于受寄人者,受寄人得经寄托人
同意,就其所受寄托之物与其自己或他寄托人同一种类、品质之寄托物混
合保管,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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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3-18 20:52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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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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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藏寄托之寄托物必须系代替物
最常用的例子就是农民将所生产之农产品(稻米、小麦等)寄托于同一仓库而未标明区别。
另外证券之集中保管亦为适例。

所提案例寄托手表, 比较不适合用混藏寄托,而为一般的寄托,适用589以下的规定
至于寄托手表被受寄人卖掉,可能的请求权基础很多
例如:184、179、597(226、256、260)等

但不可以用596
因为596是用在寄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受寄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表情


[ 此文章被kch22467200在2009-03-18 22:2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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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感恩惜福!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18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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