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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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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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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關於抵押權的題目.......請大師幫忙
抵押權人為受清償,得與抵押人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此項契約應何時訂立,始為抵押權之方法?
A於抵押權設定時訂立
B於債權清償期屆至時前訂立
C於債權清償期屆至時後訂立
D無時間限制
答案:C
有法條依據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1-21 15:24 |
4905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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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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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民法第878條   [/pre][pre]抵押權人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後,為受清償,得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或用拍賣以外之方法,處分抵押物,但有害於其他抵押權人之利益者,不在此限。[/pr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1-21 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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