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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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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正当防卫制使他人器物毁损?
甲无故被乙持菜刀追杀,无计可施,就顺手拿了丙的花瓶砸乙,乙昏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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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该当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12-15 11:30 |
u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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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 正当防卫
甲→丙 紧急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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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2-15 11:57 |
ca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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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甲打破丙的花瓶,甲具有损害他人器物构成要件该当,
但具备刑法24的阻却违法事由,不构成犯罪.

是这样吗?

也就是丙不能主张赔偿啰


构成要件该当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12-15 13:36 |
u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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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没错,简单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甲对丙的花瓶 ,客观、主观构成毁损要件均该当
但是在违法性的部分,可以引用§24来阻却违法,因此刑法不罚。

至于丙要主张赔偿,仍可以依民法§184一般侵权行为来主张。
不过一般考刑法不会考到民法啦,捞过界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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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12-15 14:49 |
pc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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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兄....

你如果是做刑法的题目, 最好不要把想法导到民法去; 做民法的题目, 也不要把思绪转到刑法~
这样比较好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15 21:02 |
ca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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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pcyuan兄的告知

但是ukao兄
关于民184...的主张
似乎也可以用民149来加以阻却吧?


构成要件该当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12-16 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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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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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位的大大说:不过一般考刑法不会考到民法啦,捞过界了..

但是法学绪论OR法学大意呢?   有没有可能一起考?


法律之核心在于:尊重
看轻别人,只会让别人更看不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18 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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