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明.... 这个消息不是道听涂说,如果没被赶,算走运.....
昨天我去梧栖钓鱼的时候,橘子跟我说不能钓,跟我说依据渔港法第十八条禁止
垂钓,我就反问他们的条文是几年版的,他们说是97年版的,我回答说,少虎烂
了啦!! 那一条在95年修过了,今年也没有修正这一条啊!! 然后他们又说,渔
港没有公告钓鱼区,所以是全港禁止,我回答说,依法,港区我们可以钓鱼,没
划分钓鱼区是管理所失职,不能因为他们失职就说我们违法。
然后橘兵才说,因为
头头换了人,下令说要梧栖港钓客绝迹.... 再跟他们ㄏㄨㄟ的同时,看到对岸有人放搞搞缠,大约放了15个,我就跟他们说
那边有现行犯,正在采捕,你们要不要先去处理?? 我在这边钓鱼,等下如果还
是要我走再过来跟我说.... 然后,他们就没再理过我.... 在我要走之前,橘兵有
跟我说晚上会去请示一下长官关于钓鱼的事。
今天,我又去钓了.... 竿子还没抽出来就被赶了,我到的时候是8点,整个港区
只有三个钓客,都被赶了,A撒没打、虾没勾就被赶出来了....
然后我就要求要印公文,禁止钓鱼的公文... 海巡说公文在队部,他们去管理所
印给我.... 就下面二张... 然后他们还要我去海巡署的网站看看....
在等公文的同时,我跟安检所的官阶最大的聊天,一线四星,如果不是少尉就是
士官长,聊一聊,表明说没划分钓鱼区就不能钓,以前之所以可以钓,是因为大
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头头换人之后,要求渔港钓客要全部消失,口头劝离
不听就开劝导单,再不听就依渔港法第十九条开罚。 之后我看到公文,我就说
并没有说不能钓鱼啊~~ 九月份的时候说的是捕蟹笼跟搞搞缠... 那个长官说
,现在的头头是北部调来的,他说钓鱼就是采捕,如果我们不服、钓具店不服,
可以去申诉,也许就可以跟以前一样。
今天下午四点,我又去梧栖港,还带着相机去,看看橘子是不是唬烂我,结果,
只有一个ㄚ伯,被赶了,卸鱼区有一家人还没钓也被赶了... 唯一在钓的是在浮
动码头上钓臭肚的,我六点离开的时候,钓臭肚的也不见了...
下午我还有去渔港管理课靠夭,结果课长说,为了外面钓具店的生意以及让大家
有安全地方钓鱼,他们并没要求禁钓,都是提醒当渔船要作业的时候就让一下,
不要起冲突。
在离开前,有跟渔民聊一下,有渔民说前天有钓鱼的人跟渔船主起冲突,如果是
真的,那真的会禁一阵子,渔港本来就是渔船作业为主,钓鱼是休闲,他们是在
顾肚子,多让一下嘛!
所以总结这二天的情况跟我实际探访的结果,归类如下...
第一、梧栖港是禁钓了,没被赶算运气好
第二、第三海岸巡防总队队长换北部来的人之后要求下属让钓客在梧栖港绝迹。
弟三、跟渔民起冲突,是一定会禁钓
第四、海岸资源管理所所长跟海巡的队长换人,都要求贯彻禁钓,说要还给渔民
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