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证人拘提与通缉!!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657
个阅读者
<<
1
2
3
下页
>>
(共 3 页)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028902
级别:
小有名气
x106
x804
分享:
▼
x
1
[讨论] 证人拘提与通缉!!
大家都知道证人是证据方法的一种!!
而我国刑诉法178条第1项规定证人不到场是可以拘提,此乃基于证人有到场之义务,及证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1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8-10-06 16:59 |
yann
级别:
小人物
x1
x24
分享:
▲
▼
撇开法律规定
证人不到场做证就要被拘提
证人不到场为什么不能视同放弃作证
法院就只是为了要办案的考量而设置这样法律条文
觉得不合理!!
证人又不是犯人.也不是被告
x
0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10-07 22:34 |
s8827140
级别:
小人物
x0
x32
分享:
▲
▼
常常看电影 证人有时传唤不到 法庭仍继续开庭
所以 对证人而言 传唤不到应该处罚小吧
x
0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10-07 22:44 |
r028902
级别:
小有名气
x106
x804
分享:
▲
▼
当然,撇开法律不谈,有人会觉得这不合理,但法是维系社会道德最后的防线,为何创设法治而不人治,相信不分自明!!
再者假定您是一位被害人,而能让您的案件案情明辽,并从而获得一个横屏的结论,但此事却仅有一位证人能为其作证,但他却又不愿出庭,试问对被害人何其无辜!!
其实大大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司法最前线"这部片子,有很多被害人因为证人畏惧,而导致案件无疾而终,永远含冤无法昭雪!!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版主出缺期间po文)补加分
x
0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8-10-08 09:28 |
g0089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
当证人感觉蛮可怜
不到庭要罚钱不然就是拘提
说谎还有伪证罪
若是基于朋友而说非事实的话
最后若发现不符实情
还要有一条伪证罪
当证人很.........
不想出庭..不行
说出非事实的供词...伪证罪!
法律还真是公平啊!!!!!!
真是%&*$@$!$$#$@%^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8-11-08 00:51 |
terry414141
级别:
小人物
x1
x12
分享:
▲
▼
考虑到对价关系,证人如果适用通缉的话,是否会超过比例原则呢?
虽然说是有义务,这义务到底是说证人与国家间的关系,正所谓法律不强人所难,
证人并无不法行为,何以能科严厉的处罚?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
x
0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1-27 12:22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1.证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可拘提是因为证人有"不可替代性".外加3万元以下罚缓
2.作证前要先"具结"(恐吓证人用的)
3.可依证人保护法列为秘密证人(编号.A.B.C)--but本法会影响到宪法16之诉讼权之关系
4.交互诘问中.被逼疯的--->就是证人
5.通缉-此"被告"藏匿.因人所在地不明.而由发处分(通缉)机关通知其他机关拘提.逮捕解送"指定住所"(发通缉之单位)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0
[6 楼]
From:台湾新丝路科技(股)有限公司 |
Posted:
2009-01-27 14:48 |
洪法
级别:
初露锋芒
x45
x578
分享:
▲
▼
证人不到庭时 拘提或通缉
这样好像有违比例原则
证人基于人身自由权
应该有其可主张的不作为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
南无阿弥陀佛
x
0
[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1-27 17:11 |
12191219
级别:
小有名气
x24
x528
分享:
▲
▼
因此文已有接近正解,所以调整加文,请见谅
x
0
[8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1-27 17:59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x2
x709
分享:
▲
关于证人的义务,系由于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目的所赋予,换言之,今天虽然某证人A在法庭被赋予这么多的法律义务,但是在时间的长河中,不能说A永远不可能不会因法律纠纷上法院,所以A也会有要求其他人作为证人的时候,由长期的效益来看,对A并不会不公平,这就是因为诉讼是一个集体的事务,就本质而言,合理的资源分配会比都不课任何人法律义务,会更能增进社会的最大福祉,而且长期而言并不违反公平原则。
至于通缉系对被告而言,证人不到得拘提,但并没有通缉的必要,盖如果真的认为非要证人到场不可,实务上会认为该证人可能已变成共犯,所以会把他改列为被告,再行通缉即可。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新春恭喜(说到核心重点)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x
0
[9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1-27 21:25 |
<<
1
2
3
下页
>>
(共 3 页)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506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