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无视论塔罗牌
艺文轩-命..
人像作品
-最近浏览-
我应该选择..
想请教...
我女朋友~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无视论塔罗牌
艺文轩-命..
人像作品
-最近浏览-
我应该选择..
想请教...
我女朋友~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有个被人控告侵犯隐私,演变成被提出公诉「伪造文书」的问题想请教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265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ens690
级别:
初露锋芒
x1
x51
分享:
▼
x
0
[求助] 有个被人控告侵犯隐私,演变成被提出公诉「伪造文书」的问题想请教
我有一个朋友(女),他被她的前男友缠住,后来,因为不想藕断丝连,所以就跑来新竹工作,
也不在给她的前男友任何消息。
然后,她的前男友,因为找不到他,就想到一个方法,逼他出来。
他去告官,提出他女朋友「擅自」使用他的电脑及Email信箱发信的告诉。
其中,提到了相关有他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确保电脑安全,勿点选不明档案或网址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9-27 10:05 |
rubenjy
级别:
小人物
x2
x24
分享:
▲
▼
…这是诈骗吗?
只要信件没人签收
不是就可以用通知未送达处理吗?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
x
0
[1 楼]
From:台固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08-09-27 11:41 |
r028902
级别:
小有名气
x106
x804
分享:
▲
▼
1.起对方的前男友向马院提出撤销告诉,如果小弟没记错,告诉乃论之罪于第一审判决终结前是可以撤回告诉的,而该案尚未第一审判决终结.
2.未何与伪造文书有关小弟觉得呐闷,依照法理,法院不告不理,所以未经提起公诉或自诉之案件法院是不能审理的.如果只是擅用他人信箱等此类事情与伪造文书有何关系??
3.刑事案件是不能被告未到庭而审理的,这违反法律赋予被告防御之权利等并违反无罪推定及罪疑为轻等法原则,且未予被告最后陈述之机会是会变成违反法令之判决,届时可以变成上述第三审之理由,如果判决确定则可非常上诉或提起再审!!因此,如果被告屡传未到庭则会先拘提,如果拘提不到则会通缉,不会迳付审理,除非是简易判决的案件!!所以小弟认为那位书记官~~~~????
4.小弟怕他遇到诈骗集团!!切记如果仅是口头打电话来说均不可理会!!既然书记官已经知道打电话来,我们可以告诉书记官请他将传票寄到我们指定可以收到的地址,另外要问清楚法官是哪一股?名字?哪个法院?等,然后再另行以104或105询问法院电话然后打电话向其询问............等等以确定事实,以防被骗!!
x
0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8-09-27 21:09 |
s8827140
级别:
小人物
x0
x32
分享:
▲
▼
觉得 r028902 说的不错 还是谨慎中行事为妙
x
0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10-07 23:04 |
yann
级别:
小人物
x1
x24
分享:
▲
▼
第一次出庭的传票不是都用平信寄吗?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8-10-09 21:54 |
准国考生
级别:
小人物
x7
x85
分享:
▲
只要世传票~都一定要挂号!不可能用平信喔!
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x
0
[5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8-10-10 13:01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82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