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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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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新国自在】第一届美不摄收摄影比赛  (97 / 09 / 30 截止收件)
【比赛资讯】

活动网址: lefree.com.tw...
截止收件: 97 / 09 / 30
个人评等: ★★★

【比赛详情】

【新国自在】第一届美不摄收摄影比赛
【前言】

  为让更多人认识新国自在,并了解新国自在的特殊美景,透过不同的摄影手法,可以看到更多不同的景色,特邀请热爱摄影的同好们一同来发掘这城市中的美,故举办『第一届 美不摄收 摄影比赛』,诚挚的邀请您一同参与这别具风格的视觉盛宴。

【活动规划】

一、参加对象:

  凡爱好摄影人士皆欢迎参加。

二、摄影主题:

  『新国自在』的人文、自然、建筑等各项景观。

  例:人文采风、日夜自然景观、广场、各项活动、或工作情况、员工脸谱等。

三、作品规范:

 (一)参赛件数:每人以三件为限。

 (二)作品需取材自『新国自在』人文风采、自然景观为主。

 (三)不限制传统或数位相机拍摄,报名时需转存成JPG格式之电子档上传大小限制500K内。若以传统底片相机拍摄请自行扫描成电子档。

 (四)参赛者填妥个人资料、作品名称、宣传同意书、一百字内作品简介,邮寄至『新国自在』或上传至新国自在网站,档案规格为300dpi以上,输出尺寸不得小于8*12。以利后续集结成册。

 (五)不得上传违反善良风俗之作品。

 (六)参赛作品不得经过影像合成,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除去作品中的任何原素。                       
  (七)参赛者需填妥个人资料、参赛授权书、作品名称、一百字内作品简介及拍摄地点,并保证基本资料无误以便于得奖时通知。

 (八)报名方式可分为网路上传、邮寄及现场报名,邮寄及现场报名者请将参赛作品烧录成光碟并附上报名表。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7年9月30止(参赛作品如挂号邮寄或亲送至新国自在,邮寄者以邮戳为凭)请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参加

  『新国自在 美不摄收 活动小组收』。

  『新国自在住址:台中市西屯区市政北一路一号』

五、评审方式:(分为2阶段评审)

  (一)第一阶段将由主办单位挑出合格作品,于10月15日公布于新国自在网站()

  (二)第二阶段将由网路及专业评审同步进行票选,投票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15日。(截止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三)第二阶段分数比重为:专业评审70%,网路票选30%。

  (四)入围网路票选者,若以违反活动公平性之方式影响比赛结果者(例如以程式进行灌票),经主办单位查核属实,主办单位将立即取消参赛者之参赛与得奖资格,并得追回奖金。

六、得奖公布:

评选结果将于网路及评审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布于新国自在网站,并通知得奖人。

七、录取奖项及名额

(一) 金牌奖 1名:奖金 新台币 二万元整。

(二) 优 选 5名:各得 新台币 三仟元整

(三) 佳 作 5名:各得 新台币 一仟元整。

八、附则:

(一)严禁盗用他人作品参赛,违者如原作者提出异议时,取消得奖资格,奖金如数缴回。其违反着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二)比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从缺或减之。

(三)得奖作品及原稿底片之着作权属新国自在(新中磊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司依着作权法有重制、公开展示及不限时间、次数、方式使用之权利,均不予以通知及致酬。

(四)参赛作品如遇人力无法抵抗之灾害,或邮寄途中发生意外,主办单位不予负责。

(五)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件,佳作以上,每人限得乙种奖项,奖金依规定扣缴所得税。

(六)凡得奖者,本公司将会以书面及电话通知得奖者,并于11月30日前领奖完毕。

(七)本次活动严禁商业行为,如以参加比赛为名行婚纱拍照等商业行为为实。

(八)本商场之商业独家拍摄权为伊莎贝拉婚纱馆独家所有。

九、凡参赛者,视同遵守本简章之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修订之。

 

报名表:


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es/T970930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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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aa) | 理由: 发表奖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8-03 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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