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資訊】活動網址:
http://www.banciao.gov.tw/bravo_435/ 截止收件: 97 / 11 / 30
個人評等:
★★★【比賽詳情】第二屆枋橋藝文獎活動辦法
一、 宗 旨: 鼓勵市民藝文多元創作,提高板橋地區文藝素養,帶動本市藝文風氣,推展美育。
二、 主辦單位: 板橋市公所
三、 參加資格:
大專社會組
凡年滿18歲設籍、工作或居住於板橋之民眾或就讀於板橋之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參加。
青少年組
凡12至18歲設籍於板橋或就讀於板橋之國中、高中(職)學生均可參加。
兒童組
凡未滿12歲設籍於板橋或就讀於板橋之國小學生均可參加。
四、 徵選主題: 各類主題不限,請參加者自由發揮。
五、 徵選類別暨作品規格
文學
短篇小說:8000字以內
散文:3000字以內
新詩:40行以內
童詩:20行以內
攝影
底片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不拘,數位作品請以500萬畫素以上(2000×3000dpi以上)之規格拍攝。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加工。參賽作品以8×10之彩色、黑白相片,不收連作。
繪畫
創作媒材不拘。(水彩、油畫、複合媒材等均可)惟青年少組與兒童組請以四開畫紙創作;大專社會組創作規格以平面為限,尺寸不得超過80×80公分。
六、 徵選組別暨獎勵辦法
大專社會組
短篇小說
特優1名獎金3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5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8千元及獎狀
散文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新詩
特優1名獎金1萬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8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攝影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繪畫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青少年組
散文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新詩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繪畫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兒童組
童詩
特優1名獎金4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元及獎狀
繪畫
特優1名獎金4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元及獎狀
七、 收件日期: 2008年 7月 1日至2008年11月30 日
八、 收件方式:
(一) 報名表索取:請上板橋市公所文化資訊網 (
http://www.banciao.gov.tw/bravo_435/ ) 下載區下載報
名表或至板橋市公所服務中心、板橋市立圖書館及各分館(四維、民生、忠孝、浮洲、國光、溪
北)服務台索取報名表。
(二) 收件地點:請以郵寄掛號或親送至:220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30號「板橋市公所文化課」,並
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第二屆枋橋藝文獎」。
(三) 收件規格:
1. 文學類參賽者請以A4紙張電腦打字直式橫書一式四份連同報名表格送件,每類作品限投1件
2. 繪畫類參賽者請將報名表格剪下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每人限參加1件。
3. 攝影類參賽者請將報名表格剪下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作品3張以內為限。
九、 評 審: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各類專家評審作品,若作品未達水準,依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得以從缺或酌減
錄取名額。
(二) 預定於2008年12月下旬於板橋市公所網站公佈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訂。
十、 注意事項:
(一) 作品入選著作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授權以任何形式推廣、出版、轉載、展示、重製與編
輯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 作品如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曾公開發表、一稿兩投或參與其它比賽獲獎者,將取消其參賽資
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牌,同時應負必要之法律責任。
(三)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 文學與攝影類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繪畫類作品於得獎公告後,欲退件者請親
自前來取件。
(五) 參賽者請檢附身分證、學生證或居住、工作之證明影本以證明參賽資格,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
得以審查取消其參賽權。
(六) 得獎者請於得獎公布後提供作者簡歷、作者照片、作品說明、作品文章之電子檔,以供集結出
版之用。
十一、 洽詢電話: 02-29686911分機475、476
十二、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