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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立院三讀通過提高酒駕罰則(NEW)
立院三讀通過提高酒駕罰則 最高可罰15萬
更新日期:2007/12/18
愛喝酒的民眾注意,酒醉駕車將提高刑責!由於現行的酒駕罰則過輕,造成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逐年攀升,立委提案加重酒駕罰責也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酒駕肇事者最高將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院會也通過增訂民宿經營者得免申請商業登記,以促進觀光發展。
有鑑於酒駕肇事意外事故頻傳,光是2003年到2006年的酒駕死亡人數就從300、400人,增加到500多人,為維護用路人的安全,避免不幸悲劇發生,立委謝國樑、徐中雄、黃偉哲等人提案修改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立法院18日也三讀通過提高酒駕罰則,罰金從現行的新台幣3萬元提高到15萬元,或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這次提案修法並未加重酒駕累犯者罪刑,謝國樑強調,加重累犯者刑罰將是下次修法重點。
謝國樑說:『我個人認為在明年度也許還有另外一波針對於(刑法)185之3的修法,我認為對於酒駕累犯的基本刑期,其實未來應該要考慮來加重。』
此外,為了增進觀光發展,鼓勵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民宿,立法院18日也三讀通過增訂民宿經營者得免申請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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