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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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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司法特考為何不像高普考分開呢?
司法特考有三等、四等、五等,為何不像高普考一樣可以分開考呢?至少五等跟四等三等分開來?
第一天:五等
第二天起:四等及三等

又為何不像有些專門類科可以各科及格累計呢?
例:三年內只要民法、刑法等等各科都到某個分數就可以了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8 21:56 |
青草茶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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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分開考的好處是什麼呢? 表情



天空中有許多星星,
還有那黑暗的部份,
為了使星星閃亮而存在的黑暗,
我想我就是那種人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8 22:08 |
airflash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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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考特用的慣例,所以不允許一個人重複考兩種考試
你自己思考一下基層政府特考、司法特考、各類特種考試的特性
自然與每年固定舉行的高、普考試有所不同

最重要的是特考通常單位急需用人
不希望有太多人因為重複上榜造成考取形同虛設
因為高、普重複上榜者,必然選高考從業,而普考的缺額
就永遠一直缺下去,這樣何時可以補到人員來處理業務
所以,特種考試就試因為此緣故,所以一律一個人在一種特種考試中
讓考試者只能有一種選擇...這是為了單位用人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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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30 (by 霞客) | 理由: 對 其實這樣比較公平 強的到三等 不要佔 4 5等的空缺


天秤之兩端,太極之黑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8 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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