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79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我是ma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小孩]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
※※※※※※※※※※※※※※※※※※※※※※※※※※※※※※※※※※※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二是事後毫不妥協。

※※※※※※※※※※※※※※※※※※※※※※※※※※※※※※※※※※※

比較亞洲父母與歐美父母對小孩的教育方式,
常發現歐美家長就比亞洲家長來得民主開放些,
她們視每一個小孩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因此會重視「尊重」與「溝通」。
但例外的是,
西方家長對於小孩的社交禮儀及餐桌態度,就有著遠比亞洲家長更嚴格的標準。

猶記得一年前,我受邀到德國友人家作客,友人有一子,年約四歲,
用餐前,友人特別以小碟子盛一小份食物和藹的告訴小孩:
「如果沒有乖乖吃完,那他就沒有任何餐後甜點了。」
當日晚餐,美酒佳餚,大人痛快閒聊,年幼稚子不知何時已不聲不響離開餐桌,
留下一碟只扒了幾口的殘食。

宴末,女主人端出巧克力冰淇淋,
小孩一見是自己最愛的甜點,露出機靈的目光,百般央求媽媽分一些解饞,
德國媽媽卻絲毫不為所動,只顧招呼客人。
我心中暗想,不過是個四歲的幼童,做媽媽的何必如此一板一眼,嚴厲以對呢?
過了一年,再度受邀到同一家庭作客,小孩的改變著實令我吃驚,
用餐前,媽媽依然約法三章,只見小孩認真用畢餐盤食物,
並徵詢媽媽同意,才離開餐桌到角落玩玩具。
所以,當天,小孩吃到了喜愛的餐後甜點。

德國友人對我說:
「對待小孩,有兩個原則,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二是事後毫不妥協。」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與德國鄰居出外野餐。
百花綻放的春天,與鄰居一家人郊遊踏青,
鄰居太太準備了新鮮的麵包、乳酪、香腸當作午餐。
隨行孩子們因禁不住原野的呼喚,不顧飲食而嬉戲遊玩。
媽媽告誡小孩,用餐時間如果離去不吃,到下午回家前,不會再有任何食物。
小孩依然玩她們的。

果然,開車回家途中,小孩們哭鬧著肚子餓,
德國媽媽視而不見,同行的爺爺奶奶也立場一致,並未遊說鄰人。
一個多小時的路程,竟果真不給小孩任何食物,任由其哭鬧。
事後,我與鄰居太太聊及此事:「小孩子哭著肚子餓,你心裡不難過嗎?」
鄰居太太說:
「當然也會不捨得!可是,只要想到,
如果父母自己先違背原則,那麼教育小孩就會一次比一次難。」

我又再半開玩笑問:
「可是,你不怕小孩生氣,或長大後留下心理陰影?」
「不會,因為我們自己孩提時代也是如此教育,
當時也會偷偷抱怨父母,可是,日漸成長便會理解父母要求……」
鄰居太太說:「其實,教養小孩並不難,
難的是父母親本身,是否可以前後立場堅定,
這對身為父母的我們也是一種『意志力』的考驗呢?」

有太多的父母因為心軟,因為疼惜自己的孩子,所以無法堅守自己說出的話,
結果小孩就順竿而上,越大越難教育……
這種情形在我們出外到餐廳吃飯時到處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小孩……

在我們尊重孩子的想法的同時,
是否也可以和她(他)們溝通,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堅持與原則。
或許一時之間您會覺得不忍,您會覺得孩子吵鬧感到不耐,

但請您堅持,
因為這是訓練孩子們

「為自己行為後果負責」及提昇「挫折容忍度」最好的時機。

※以上提供您參考,我想應該有人用的上吧!



一個危機就是一個轉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23 13:3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274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