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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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忘了带健保卡自费 超过七天,自认倒楣...错
【来源出处】 ING安泰人寿
一旦忘了带健保卡自费超过七天,自认倒楣...错
正确作法: 1.保留收据,“七天内”,拿健保IC卡去原来就诊处退费; 2.若是时间不允许,没关系,保留收据,“六个月内”,到健保局各区处,办理退费。
一般我们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带健保卡,医疗院所会要民众先自垫全额医疗费用,在七天内将健保卡带来申请退费,超过七天,很多人就会摸摸鼻子自己认ㄌ…以为那些自垫费用,就这么一去不回头,其实,健保有 一项规定,那就是若忘了带健保卡,或是因为一些原因得自垫费用,以及原本没有投保,健保没有给付期间的自垫医疗费用,只要去他们网站下载,并填写“全民健康保险自垫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就可以依照规定申请退回自垫费用了,健保局真的很奸诈…他们只是一直宣导七日内可退自垫费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这个…
【心得感想】
以前也曾经去医院就医而忘记带健保卡,结果是自费处理 医院只告知在七天内将健保卡带来申请退费,但没详细告知规定 看了这篇文章发现健保局真的很奸诈 所以请大家告诉大家吧~自身权益要懂得保卫,但是正确的规定也是要知道的! 免的出糗!!!
[ 此文章被水滴子在2006-06-14 18:5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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