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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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忘了帶健保卡自費 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來源出處】 ING安泰人壽
一旦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心得感想】
以前也曾經去醫院就醫而忘記帶健保卡,結果是自費處理 醫院只告知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但沒詳細告知規定 看了這篇文章發現健保局真的很奸詐 所以請大家告訴大家吧~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但是正確的規定也是要知道的! 免的出糗!!!
[ 此文章被水滴子在2006-06-14 18:52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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