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7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lyfly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散文][心情] 【夢、夜】夢之一

by 漠藍
--------------------------------------------------------------------------------



從原本溫暖的被窩跳了出來...我決定將這一切,一字一字的敲打下

去,為了什麼?不重要,只是想要.....這樣才能平息我即將崩

潰的心...

*******************************

我,一向是鑽進被窩後就捨不得離開的,今晚徹底失常了,現在竟然敲

著鍵盤,內心尚未平復的莫名的奇怪的洶湧的思緒一湧而上,在十二月

天裡,穿著短褲、背心,居然還是覺得很不舒服的炙熱,背部灼熱難耐,

好像快要發起脾氣似的。究竟,為什麼深夜一點了,還是讓我待不住被

窩,也離開她的身邊,獨自坐回電腦桌前,開了機,按下連結,上網尋

找,尋找什麼呢?

剛剛看完一部小說,原本看書就慢的可以的我,很難把一本書或是一本

小說重複看過一遍,因為連第一遍都難度很高,但!我想只有一個例

外,就是看【小叮噹】,除了【小叮噹】可以讓我百看不厭之外,鮮

少有書本能讓我重複閱讀,當然不包括學生時期無可奈何的教科書!

思緒好像從這本小說開始蔓延,這是第2又1/2次看過這本小說。

怎麼解釋那1/2次呢?因為那1/2次是漫不經心的瀏覽一次,所

以我勉強的算它
1/2次,也是為了滿足自己多看了半次的虛榮心。

忘記了第一次看完的心情,只記得當下很快很認真的將它看完,然後

急著寫信告訴作者,向她宣告我有多麼熱愛她的作品,並且告訴她我

會支持她,信一寄出去,我自己嚇到了,這並不是我的風格,追星以

及當fans是我一直覺得愚蠢的可以的事情,而那晚我做了,但是

我並沒有後悔,作者給了我回應,而我們也當起了朋友,至少我是這

麼認為。

夜,一直是我最迷人的時刻,唯獨夜晚才可以將我迷人的魅力釋放出

來,也是最多愁善感的時候,經常坐在鏡子前顧影自憐,不知不覺的

發現了自己迷人的眼神,輕揚的嘴角,煞那間彷彿也愛上了自己。

所以在深夜我會變的脆弱又感性,也好像多了幾分才氣,許多驚人的

想法也在夜裡成形,卻在白天黎明破曉時,給陽光活生生的蒸發,日

復一日,夜復一夜。

*******************************

『hi!打擾了,我很欣賞妳的小說喔!』

螢幕上傳來的訊息,讓我手指僵硬了很久,但是心跳卻是加速的跳動

著,這是個陌生的id,只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她有看我的小說!

而我的心跳加速是一種喜悅的本能反應。

「嗯!謝謝妳,很開心有人看我的作品呢?=^.^=」我回應她。

接下來客套的訊息往返,記憶已經模糊,只是依稀記得那晚聊的很愉

快,她也推薦了自己的一部小說讓我去看看,我想當然的捧了個場,

不過說真的並沒有看完,呵!到現在我都還訝異看書慢又少的我怎麼

會去寫東西給人家看,想起來就覺得好笑。

*******************************

「睿君,妳可不可以睡覺了,都已經二點多了,妳明天不用上班嗎?」

這已經是今晚的第五次催促,也是這個星期來第N次的催促,雖然催

趕的內容沒有多大的變化,可是語氣是一次比一次的無奈,而我!好

像也越來越無動於衷,就像跟吸毒上癮的人說要戒毒不然會傷害身體

等等的話語,是沒有太大的效果,非得要到生死存亡的關頭才會覺醒,

甚至死到臨頭了還執迷不悟的人也是大有人在。

「好啦!」這又是一次我的敷衍,我依舊敲著我的鍵盤,直到凌晨五

點才爬回床上沉沉的睡去。


表情 表情 表情
*******************************



【心得感想】

网络写作是辛苦的,希望得到网络明珠/民族的尊重。。。。。。。




天空接近灰暗的时候,
你会看见闪亮的星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馬來西亞 | Posted:2006-05-09 05: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60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